人夫爽帶「大學女同學」 回家嘿咻!兒偷留用過保險套交媽「冷凍」提告

人夫爽帶「大學女同學」 回家嘿咻!兒偷留用過保險套交媽「冷凍」提告。(圖:shutterstock/達志)

臺中市一名人夫人夫,在外偷偷交往小三後,開始不願負擔家中生活開銷,多次與妻子發生口角,氣得妻子搬回孃家,只留兒子與丈夫同住。未料丈夫竟然更高興,直接將大學女同學帶回家過夜,兒子見狀立刻向母親舉報,並在母親指導下,進入父親房間將使用過保險套拿走交給母親保存。經正宮向法院提告,法院審理後認定,人夫必須賠償2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正宮向法院控訴,丈夫在外結交女友,除負擔繳納房貸,均不願負擔家庭生活費用及兒子學費,雙方發生多次口角,氣得正宮搬回孃家暫住,獨留兒子與丈夫同住。

但兒子與父親同住期間,見到父親與不明女子通話,立刻傳簡訊通知她,還偷偷翻拍之爸爸通話內容轉傳給她。簡訊顯示丈夫與互稱「老公」、「老婆」、「愛你」。丈夫甚至向兒子表示要帶大學同學回來住一晚,並告知爲女性。

隔天正宮詢問兒子:爸爸是否有把女人帶回來?睡在一起嗎?兒子表示:有、應該有,之後,兒子進入父親房間查看,發現牀鋪旁垃圾桶內遺留使用過之保險套,因此在媽媽指示下先拍照存證,並將使用過之保險套交給她冷凍保存。

事後並提告求償80萬元。

臺中地院審理後認定,男方在有婚姻關係的情況下,與大學女同學以親密愛人的關係交往,甚至帶回家共處一室過夜,已逾越一般男女正常社交往來之分際,也超過了社會通念能夠容忍的範圍,破壞陳女的婚姻生活圓滿之幸福,情節重大,因此判賠20萬元,但無法證明女方知道男方已婚,因此求償遭到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