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載小三兜風「停紅燈就狂親嘴」 停車場激戰慘成鐵證

新北一名人夫與小三在車上親熱,全被行車紀錄器拍下。(示意圖/Shutterstock)

新北市一名女子查看劉姓丈夫車上的行車紀錄器,意外發現丈夫開車搭載另名李姓女子,甚至只要停等紅燈,2人就會不斷接吻,讓她深感配偶權遭侵害,憤而控告李女求償撫慰金。新北地院審結,判李女須賠償50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女子主張,與劉姓男子於2012年間結婚,育有1名子女,李姓女子則爲丈夫公司的員工,直到他先前查看丈夫車上的行車紀錄器,意外發現丈夫2020年9月間開車搭載李女,每當行經中紅燈暫停行駛,2人就不斷接吻,將車停在停車場後,還在車中發生性行爲,認爲李女的行爲讓他的內心承受巨大煎熬,侵害配偶權甚鉅,依法向李女求償120萬元。

對此,李女稱,她自2020年7月間擔任劉男公司員工,當時劉男相當欣賞她,基於職務之便開始追求她,2人才開始交往,期間雖然有親吻、擁抱與鹹溼對話調情,但並沒有發展到發生性行爲的程度,直到2021年初劉男才告知已婚,2人隨即分手。

新北地院審理時,法官勘驗證據,發現李女與劉男交往時,曾在公司羣組中傳訊息稱,「XX(即劉男)老婆小孩的照片」,可知李女知情劉男有配偶,故不採信李女說詞,再加上劉男車子的行車紀錄器確實錄下2人發生性行爲的呻吟聲,酌情後判李女須賠償50萬元爲適當。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