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生殖法報院「代理孕母」確定脫鉤 是否訂專法?衛福部不說死

▲《人工生殖法》修法將放寬適用對象,但排除處理代理孕母,圖爲試管嬰兒冷凍保存胚胎資料照。(圖/記者趙於婷攝)

記者洪巧藍/臺北報導

《人工生殖法》多年未修,衛生福利部今年1月初將修法版本送行政院,確定不納入代理孕母。衛福部國健署署長吳昭軍表示,代理孕母爭議大,目前仍無共識、意見衆多,所以決定脫勾處理,先處理有共識的部分包含同性配偶、單身女性等對象,後續有待行政院決定拍板。至於代孕後續是否另立專法?吳昭軍並未說死,專法或者再修人工生殖法都有可能。

▲國民健康署署長吳昭軍,資料照。(圖/記者洪巧藍攝)

國健署先前公告《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在對象中由現行條文中的不孕夫妻、人工生殖子女與捐贈人權益,擴大爲人工生殖子女、代理孕母、受術配偶、受術未婚女性及捐贈人權益;也就是包括同性配偶、單身女性等對象。但開放代理孕母一事仍爭議不斷,衛福部去年12月就宣佈要脫鉤處理。

吳昭軍表示,目前新版本排除代理孕母,以具有社會共識的內容優先處理來送入行政院,等待行政院審議。至於代理孕母后續處理是否另立專法?吳昭軍僅說,都有可能,不管立專法或者再修人工生殖法,重點在於必須要有社會共識。

衛福部日前說明,針對人工生殖法修法召開公聽會、專家會議,預告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期間所蒐集600餘則意見,約有8成反對代孕,近期民間團體及民衆持續表達反對代孕,又代孕生殖涉及代孕子女、代理孕母及委託代孕者三方之權利保障與衝突,以及檢視國際禁止代孕理由,因爲難以衡酌委託代孕過程所涉各利害關係人的權益等,內容爭議太大,還需要更多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