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外交部 公安部 文化部關於印發《外國人入境完成短期工作任務的相關辦理程序(試行)》的通知
人社部發〔2014〕7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外事辦公室、公安廳(局)、文化廳(局),各駐外使館、領館、處、駐香港、澳門公署:
爲做好《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和《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工作,進一步規範外國人在中國就業行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外交部、公安部、文化部聯合制定了《外國人入境完成短期工作任務的相關辦理程序(試行)》(以下簡稱《辦理程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執行。
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外事、公安、文化等部門應按照《辦理程序》爲入境完成短期工作任務的外國人辦理相關手續。對於未按《辦理程序》辦理相關手續入境及不按工作證明所列事項從事短期工作的外國人,公安機關將按非法就業查處。各部門要逐步完善各項管理制度,加強協調配合,強化信息溝通,爲入境完成短期工作任務的外國人提供便利。
《辦理程序》自 2015年1月1日起執行。請各部門抓緊做好執行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外國人在中國短期工作證明(中英文)和外國人短期工作信息表、外國人演出信息表電子模板另行發放。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外交部
公安部
文化部
201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