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最高人民法院表彰全國模範法院和全國模範法官
日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印發決定,授予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法院等40個單位“全國模範法院”稱號,授予丁宇翔等65名同志、追授韓旭輝等4名同志“全國模範法官”稱號。“全國模範法官”享受省部級表彰獎勵獲得者待遇。
決定指出,近年來,各級人民法院和廣大法官在以習近平同志爲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戰略部署,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緊緊圍繞“努力讓人民羣衆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目標,恪盡職守、勤奮工作,爲服務保障厚植黨長期執政的政治根基、服務保障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服務保障人民羣衆根本利益作出突出貢獻,涌現出一大批業績顯著、堪爲楷模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希望受到表彰的單位和個人珍惜榮譽、再接再厲,更好發揮模範帶頭作用,爲人民司法事業再立新功。
決定號召,各級人民法院和全體法院幹警要以受到表彰的模範法院和模範法官爲榜樣,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爲核心的黨中央周圍,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堅定擁護“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聚焦審判執行主責主業,做實爲大局服務、爲人民司法,銳意進取、開拓創新,不斷凝聚實現人民法院工作高質量發展的強大力量,奮力推進審判工作現代化,爲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人社部發〔2024〕83號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表彰全國模範法院和全國模範法官的決定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解放軍軍事法院,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生產建設兵團分院:
近年來,各級人民法院和廣大法官在以習近平同志爲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戰略部署,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緊緊圍繞“努力讓人民羣衆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目標,恪盡職守、勤奮工作,爲服務保障厚植黨長期執政的政治根基、服務保障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服務保障人民羣衆根本利益作出突出貢獻,涌現出一大批業績顯著、堪爲楷模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
爲表彰先進、激勵隊伍,示範引領廣大法院幹警奮進新徵程、建功新時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決定,授予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法院等40個單位“全國模範法院”稱號,授予丁宇翔等65名同志、追授韓旭輝等4名同志“全國模範法官”稱號。“全國模範法官”享受省部級表彰獎勵獲得者待遇。希望受到表彰的單位和個人珍惜榮譽、再接再厲,更好發揮模範帶頭作用,爲人民司法事業再立新功。
各級人民法院和全體法院幹警要以受到表彰的模範法院和模範法官爲榜樣,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爲核心的黨中央周圍,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堅定擁護“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聚焦審判執行主責主業,做實爲大局服務、爲人民司法,銳意進取、開拓創新,不斷凝聚實現人民法院工作高質量發展的強大力量,奮力推進審判工作現代化,爲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附件:1.全國模範法院名單
2.全國模範法官名單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最高人民法院
2024年11月27日
附件1
全國模範法院名單
(共40個)
北京市
通州區人民法院
天津市
西青區人民法院
河北省
大名縣人民法院
石家莊鐵路運輸法院
山西省
澤州縣人民法院
內蒙古自治區
武川縣人民法院
遼寧省
瀋陽市大東區人民法院
吉林省
梅河口市人民法院
黑龍江省
綏棱縣人民法院
上海市
崇明區人民法院
江蘇省
無錫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無錫市新吳區人民法院)
睢寧縣人民法院
浙江省
杭州互聯網法院
安徽省
嶽西縣人民法院
全椒縣人民法院
福建省
建寧縣人民法院
江西省
蘆溪縣人民法院
山東省
沂源縣人民法院
濟寧市兗州區人民法院
河南省
鞏義市人民法院
溫縣人民法院
湖北省
武漢市漢陽區人民法院
湖南省
通道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
廣東省
樂昌市人民法院
深圳前海合作區人民法院
廣西壯族自治區
陽朔縣人民法院
海南省
樂東黎族自治縣人民法院
重慶市
江津區人民法院
四川省
廣漢市人民法院
丹巴縣人民法院
貴州省
雷山縣人民法院
雲南省
大姚縣人民法院
西藏自治區
拉薩市城關區人民法院
陝西省
鎮坪縣人民法院
甘肅省
康樂縣人民法院
青海省
囊謙縣人民法院
寧夏回族自治區
銀川市金鳳區人民法院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烏魯木齊市沙依巴克區人民法院
解放軍
昆明軍事法院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霍城墾區人民法院
附件2
全國模範法官名單
(共69名)
北京市
丁宇翔 北京金融法院審判第二庭庭長
秦 碩(女) 海淀區人民法院溫泉人民法庭庭長
天津市
馬成升 薊州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副局長
河北省
柴學哲 高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審判員
張中文(女) 石家莊市新華區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
張 梅(女) 滄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
山西省
韓旭輝 長治市潞州區人民法院原審判員
楊學武 介休市人民法院副院長
內蒙古自治區
牛佔龍 赤峰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長
巴音那木拉(蒙古族) 烏拉特後旗人民法院副院長
遼寧省
趙丹陽(女,滿族) 本溪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
何文輝 蓋州市人民法院萬福人民法庭庭長
武寒霜(女) 大連海事法院立案庭副庭長
吉林省
歷彥飛 白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第二庭庭長
黑龍江省
張淑梅(女) 虎林市人民法院副院長
賈李強 大慶市讓胡路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局長
上海市
王國俠(女) 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訴訟服務中心、訴調對接中心、信訪辦公室)副庭長
白 雲(女) 靜安區人民法院未成年人與家事案件綜合審判庭副庭長
江蘇省
陳文軍 南京市玄武區人民法院孝陵衛人民法庭庭長
徐劉根 東臺市人民法院三倉人民法庭庭長
邊曉斌(回族) 儀徵市人民法院原常務副院長
何 芬(女) 泰州市高港區人民法院副院長
浙江省
王羣英(女) 溫州市甌海區人民法院仙岩人民法庭庭長
許婷婷(女) 湖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庭長
吳霞林(女) 東陽市人民法院巍山人民法庭庭長
安徽省
汪 蕾(女) 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
郝榮琦(女) 淮南市田家庵區人民法院泉山人民法庭庭長
程 旭 宿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
福建省
張得意 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庭)局(庭)長
黃東標 漳州市薌城區人民法院審判員
江西省
杜景柏 新餘市渝水區人民法院原院長
王 婧(女) 上饒市廣信區人民法院旭日人民法庭庭長
山東省
齊 新 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審判員
楊 寧(女) 諸城市人民法院昌城人民法庭庭長
李文橋 德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
王炳申 濱州市濱城區人民法院立案庭原審判員
河南省
袁小剛 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
謝小麗(女) 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
範紅海 濟源市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
湖北省
賓 欣(女) 黃石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
張衛疆 蘄春縣人民法院漕河人民法庭庭長
湖南省
張 波(女) 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
田代飛(土家族) 龍山縣人民法院副院長
廣東省
鄭 穎(女) 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審判員
石 佳(女,侗族) 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廣州破產法庭審判員
朱莉娜(女) 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
柯 穎(女) 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南城人民法庭副庭長
廣西壯族自治區
唐月琴(女) 柳州市魚峰區人民法院副院長
盤桂淑(女,瑤族) 賀州市八步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
海南省
林宏業 海口市美蘭區人民法院副院長
重慶市
朱 敏(女) 江北區人民法院金融審判庭庭長
劉芯妍(女) 潼南區人民法院雙江人民法庭副庭長
四川省
劉永紅(女) 高級人民法院少年審判庭審判員
臧 永 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
尹紅梅(女) 自貢市貢井區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
貴州省
吳 嵐 畢節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
陳福江(布依族)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
雲南省
徐建斌 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
湯燕萍(女) 普洱市思茅區人民法院立案庭審判員
西藏自治區
索南曲吉(女,藏族) 聶榮縣人民法院副院長
陝西省
陳 晶 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清算與破產審判庭審判員
周夢琳(女) 洛南縣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
甘肅省
吳 傑 嘉峪關市城區人民法院副院長
青海省
趙 琰(女) 格爾木市人民法院河西人民法庭庭長
寧夏回族自治區
董 瑤(女) 中衛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賈維亮 奇臺縣人民法院老奇台人民法庭庭長
艾山江·吾布力(維吾爾族) 英吉沙縣人民法院副院長
解放軍
劉希凱 總直屬軍事法院刑事審判庭副庭長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羅 倩(女) 阿拉爾墾區人民法院綜合審判庭副庭長
編輯:平鈺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