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不關心預算 將形同稅奴

在高級餐廳吃「營養午餐」的朝野協商總預算飯局,在行政院長卓榮泰未帶任何具體解決方案、缺乏溝通誠意的情況下不歡而散,留下民主敗局。相較過往政治人物在豆漿早餐店敲定臺積電大局,真是差以雲霄千萬裡!

一一四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編列爭議,源於立法院三讀通過、總統已公佈施行的原住民禁伐補償條例。可笑的是,卓榮泰在飯局表示,沒提覆議,不是高金素梅所說的「我對原住民的仁慈」,而是對原住民的「不忍心」!有人就批判,法律案通過不覆議,是於心不忍,那法律通過,總統公佈施行卻不編預算,又於心何忍?這不是矛盾嗎?

卓榮泰缺乏苦民所苦心念,話語經常顛三倒四,在立院備詢時還強調「預算編列若違反國家財政紀律,將造成財政失衡」,但他所提的總預算案卻偏偏違反財政紀律法,造成嚴重財政失衡!

立法院預算中心在一一四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整體評估報告中明確警示:「連續三年(一一二至一一四年度)中央政府總預(決)算加計特別預(決)算歲出規模逾三兆元,且均爲短絀,允待強化財政紀律,以維財政穩健發展」。又指一一四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加計特別預算之歲入歲出預計短絀一七八九億元,財政壓力不容小覷,政府除應積極落實財政紀律法,並宜參酌美國隨收隨付制度實施經驗,以利財政健全發展。

如今,行政院違反財政紀律法亂編預算,被代表人民的立院退回程序委員會,卻仍瞎扯硬拗不願虛心檢討,重新依法整編。直視人民如草芥的主因,乃是多數人民缺乏專業,不太關心總預算之編制與審議,也不查看立院預算中心各年度的總預算案整體評估報告。

民進黨全面執政時期,每年都不依預算法第五十一條:「總預算案應於會計年度開始一個月前由立法院議決」規定,議決總預算案。其中最最荒唐的是,一一三年度附屬國管事業單位預算,以及營業基金、信託基金、作業基金、債務基金、特別收入基金及資本計劃基金等,兩者合計六兆多元之預算,至今拖延十個半月未見審議通過。民進黨所掌控的上一屆立院,本應依預算法第五十一條規定,在一一二年十一月底時審查並議決這些預算,但爲了總統、立委選舉,卻恣意停開立法院會議,不審議預算,非常對不起臺灣人民!

一一四年度總預算案,包含中央政府機關三兆餘元、國營事業單位三兆餘元,以及預算法第四條所規定之營業基金、信託基金等三兆餘元之總預算歲出,合計超過十兆元,幾爲臺灣GDP的五分之二,人民若再不關心總預算的編制與審議,則將淪爲日益悲慘的稅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