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剛出門 夫急帶小三回家滾牀!正宮怒告竟因他這招敗訴
人妻剛出門,夫急帶小三回家滾牀!正宮怒告竟因他這招敗訴。(達志影像)
一名人妻控訴自己前腳剛帶小孩外出旅遊,丈夫就邀小三回家滾牀單,小三不僅在IG嬌喊丈夫「寶貝」、「男友」,還時不時發出兩人甜蜜出遊的合照,更傳送裸露、自摸及兩人之性愛影像,氣得人妻怒向小三提告求償100萬;法官認爲因人夫隱瞞已婚身分,小三並不知對方已婚,因此判小三免賠,全案可上訴。
據判決書指出,人妻與丈夫於2014年結婚,育有兩名子女,人妻指控丈夫從事工程相關自營商,因工作業務關係而認識小三,兩人開始頻繁接觸進而日久生情;她在去年11月,從丈夫的IG看見小三在IG發文寫着「其實我也想你…你是我這輩子不爭不搶的男人…我的大寶貝」等語,更發文提及「寶貝」、「男友」、「我愛你」、「互擁睡午覺」、「一起睡覺入夢」、「牽手散步」等語;兩人還時不時甜蜜出遊拍下許多合照。
不僅如此,她還發現丈夫手機存有其與小三牽手、親吻、同在汽車旅館裸身之照片,亦有小三傳送裸露、自摸之影片及兩人之性愛影像;且她在去年12月帶小孩出遊時,丈夫竟帶小三回家過夜,人妻憤而向小三提告侵害配偶權,並求償100 萬元。
小三坦承確有與人夫交往、發生性行爲等事實,然兩人交往之時,並不知人夫存在婚姻關係,兩人雖同宿汽車旅館,但多是休息、鮮少過夜,無須出示證件登記。
人妻怒轟小三與丈夫認識兩年多、往來密切,且由丈夫IG、臉書之發文亦可推論爲已婚身份;此外,兩人皆會互相使用對方之手機,丈夫的手機背景畫面爲結婚照,且兩人返回住家時,家內神明廳旁和臥室皆放有她與丈夫及小孩之合照。
人夫到庭時證稱,他與小三交往期間,曾向對方說自己已經離婚,而兩人回到他住所時,他刻意把原本客廳、房間放有他和妻子之合照收起來;並於去年年初就已經把手機畫面換成風景照,手機裡只有小孩照片,他與妻子、家人的合照都刪掉了,手機內也極盡所能將已婚訊息抹去。
法官認爲,觀之現今社會,除非有特殊情事,否則鮮少會有人在決定是否交往前就先要求檢查對方身分證件以確認對方是否已婚;且雖在客觀事實上可認定兩人有逾越一般男女正常社交之交往行爲,但小三在主觀上並無侵權行爲之故意或過失,因此判小三免賠,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