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投資股票認識擁9筆房產男 綠帽夫驚見枕邊人傳訊「我喜歡持久」

臺中市林姓女子是已婚人妻,從事家教工作,不過她在股票投資羣組內,認識靠投資維生、名下有9筆房地產的羅姓股友,林女丈夫發現,二人傳送「我喜歡持久」、「哥你要養我」、「寵妹無極限」等親密訊息,林女丈夫求償11萬餘元,一審時法官找來羅前妻作證,證明二人有出遊、林女也曾獻吻,判二人得賠8萬元,全案上訴後,法官駁回,全案確定。

判決指出,林姓女子已婚,從事家教工作,因有投資股票,在投資羣組內,認識另名以股票投資爲生、名下擁有9筆房地產的羅姓股友,林女丈夫在前年間得知,林女在2021年10月至11月間,有互傳「哥以後要養我」、「寵妹無極限」、「全身都被妹檢查過了還不懂喔」、「沒關係我喜歡持久」、「我在你心裡呀」等親密訊息,另外同年12月間,二人約會出遊時,林女還在車內獻吻羅。

林女丈夫還指控,羅將自己存摺給林女看,林女則將夫妻已分房睡的私密訊息告知羅,二人的行爲已破壞他夫妻共同生活的圓滿、侵害配偶身分權益、情節重大,求償11萬餘元。

二人則辯稱,該LINE對話截圖是以妨害秘密方式,違法取得證據,縱使二人有共同加入股票投資羣組,但羣組成員間本來就會交換股票對帳單,成員知悉對方股票帳號等經濟狀況情形所在多有,二人僅是單純朋友,訊息對話充其量僅是「玩笑話」,未超越股票羣組成員正常交誼,自無侵害配偶權。

臺中地院簡易庭法官審酌,羅男前妻已證稱,羅面對其逼問時,曾坦認有與林女約會,在車內摸大腿、親吻的狀況,而互相傳送親密訊息的截圖,取得方式也符合比例原則,可以採信,依雙方資力、社會地位等一切情狀,判林女、羅等賠8萬元。

二人不服提出上訴,但二審仍維持一審認定,駁回二人上訴,全案確定。

臺中市林姓人妻與羅姓股友互傳親密訊息,甚至有親吻等舉動,法官判二人得賠8萬元確定。示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