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下屬「事業心強尺度大」 主管摩鐵偷吃:只傾聽安慰
有公司主管偷吃人妻下屬,還辯稱下屬「事業心強尺度大」,滑進摩鐵只是傾聽與安慰。(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一名人妻和公司主管發生不倫戀情,不僅互傳露骨訊息,還約去汽車旅館開房間,人夫發現後氣得將主管告上法院求償150萬元,而這名主管辯稱,由於人妻事業心強、尺度大,因此,常對人妻開黃腔、戲弄,雙方都知彼此的態度;對此,臺中地院法官認爲,主管與下屬人妻已逾越公司同事或男女間之分際,這名主管須賠償人夫20萬元,可上訴。
據判決書記載,人夫阿明(化名)與妻子阿芳(化名)結婚育有3子女,婚後相處融洽,然而妻子因工作認識了主管阿強(化名),2人朝夕相處,不僅在工作上、公司聚餐或是公司舉辦的活動,拍照時都相依偎拍照,宛如戀人一般,且妻子常以工作、聚餐等藉口早出晚歸,並疏於照顧3子女。
阿明發現妻子行爲有異起疑心,於是將妻子車內的行車紀錄取下,意外發現妻子與阿強前往汽車旅館,並在車上有說有笑,且在汽車旅館待了2小時後才退房,他發現2人已逾越公司同事或男女間之分際,並且偷腥2年之久,導致他和妻子協議離婚,心中痛楚難以言喻,因此,他要對阿強提告求償150萬元。
對此,阿強辯稱,阿芳因爲事業心強,工作很積極,所以對阿芳特別器重,所以他也和阿芳頻繁互動,且阿芳曾從事特殊行業,言談尺度大,所以也常對阿芳開黃腔或是戲弄,但是雙方都明白彼此的態度,絕無逾矩行爲。
阿強也說,在汽車旅館那天,他是單方面聽着阿芳在抱怨自己的婚姻,並且加以安慰,沒有和阿芳發生任何性行爲,另外,車上的行車紀錄器影像,只能證明車子在汽車旅館停留,並無任何性行爲影像,無法認定他與阿芳有發生性行爲。
臺中地院法官從阿強與阿芳2人對話內容來看,雙方曾互傳「...說我是小偷、怎麼抱妳、會揍阿明屁屁、會捏阿明小雞雞」、「休假妳回家做愛,我可以管什麼?」,並且阿芳多次對着阿強喊「老公」,證明2人交情不匪,與一般男女同事或友人間談話、互動不同。
法官也指出,阿強明知阿芳與阿明有婚姻關係,且知悉阿芳與阿明的婚姻發生狀況,卻不避嫌與阿芳前往汽車旅館,已逾越一般朋友間之交往分際,也造成阿明精神痛苦,最終判處阿強須賠償阿明2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