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移代金取得公保地少 民代提3建議要求新北改善
新北市議會民進黨團總召張維倩今在議會總質詢指出,容積移轉代金須專款專用於取得與接受基地同一主要計劃區不好用,臺北市容移代金以取得公保地爲優先,盼新北市重新檢討,以政府取得公保地角度爲主,代金制度應退居爲輔,新北市長侯友宜表示,目前只花了17億元,會再跟中央建議放寬使用規定,(陳慰慈攝)
新北市開放容移代金2021年至2024年4月共收了約225億元,依法歲入公共建設用地基金,新北市議會民進黨團總召張維倩今在議會總質詢指出,容積移轉代金須專款專用於取得與接受基地同一主要計劃區不好用,臺北市容移代金以取得公保地爲優先,盼新北市重新檢討,以政府取得公保地角度爲主,代金制度應退居爲輔,新北市長侯友宜表示,目前只花了17億元,會再跟中央建議放寬使用規定,
張維倩質疑,新北市採容移代金雙軌制,代金依照內政部《都市計劃容積移轉實施辦法》第 9 條之 1 規定,容積移轉代金應專款專用於取得與接受基地同一主要計劃區,但是公共建設用地基金執行收購的效率極低,市政府也未制定相關收購的實施計劃,甚至在部分計劃區也可能發生收了許多代金也買不到公保地的情況。
張維倩指出,另一方面,透過容積移轉取得的公保地也愈來愈少,顯見容移制度應檢討,例如已開闢的道路雙北的容積移轉制度就不同調,應參考臺北市可以收購持分的方式,用零成本的方式又快速取得公保地,最後再利用基金打通最後一哩路,將所有的公保地收爲國有。
張維倩要求,市政府規化容積移轉制度應重新檢討,以政府取得公保地角度爲主,代金制度應退居爲輔,如此才能依照大法官解釋釋字400號的精神,以公用或是公益目的之必要,依法取得收歸國有,政府也纔有土地資源開發公共建設。
另建議,代金取得的公共建設用地基金應制定明確的執行計劃,並落實專款專用取得公保地,並將《新北市都市計劃容積轉移許可審查要點》提升法位階爲自治條例。
侯友宜表示,容積轉移代金只能專款專用於取得與接受基地同一主要計劃區,會再跟中央建議放寬使用規定,另針對議員建議會做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