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搜被害人也違法 「二要三不」終結性影像犯罪
衛福部今邀集內政部警政署、法務部及婦女救援基金會,共同向社會大衆呼籲「二要三不」,一起終結性影像犯罪。(王家瑜攝)
「性影像雙法」上路滿月,據衛福部統計,相較於去年同期,今年1到2月成人性私密影像申訴案件大幅上升,成長約3倍。衛福部今邀集內政部警政署、法務部及婦女救援基金會,共同向社會大衆呼籲「二要三不」,被害人主動求助、境內外平臺主動下架,不拍、不傳、不留,一起終結性影像犯罪。
衛福部保護服務司長張秀鴛表示,從韓國N號房事件到臺灣的Deepfake事件,國內去年3月起推動「四法聯防」,包括刑法、犯罪被害人權保障法,以及今年2月15日經總統公佈的《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
張秀鴛指出,修法前有一些問題存在,包括處罰力道不足、沒有明確違法定義、性影像無法移除下架、被害人不清楚主管機關而求助無門;因此本次修法重點在於加重刑責、性影像移除下架機制,以及被害人保護服務措施。目前衛福部設置單一窗口「性影像處理中心」(https://www.mohw.gov.tw/mp-1.html),受理民衆求助移除性影像,並協助轉介被害人保護扶助。
婦女救援基金會執行長杜瑛秋分享,數位性暴力被害人容易出現擔心、恐懼和焦慮等情緒,受到的傷害不亞於性暴力被害人;他們最常詢問「該不該報警?」因爲擔心自己沒有證據、被害人身分泄露,另一方面也擔心被散佈的影像無法獲得妥善處理,甚至因此遭受威脅恐嚇。
內政部警政署防治組副組長斯儀仙表示,警察在數位性暴力犯罪中絕不缺席,民衆至所有分駐派出所都可以報案,同仁絕不會拒絕受理,並且比照性侵害案件處理流程,使用隱密空間、文書處理過程使用代號;如被害人提出需求,會安排同性別員警受理案件。
斯儀仙提醒,如遭受威脅恐嚇,千萬不要依照對方要求,甚至持續提供私密影像,以免造成更大的傷害;即使不知道影像散佈者的真實身分,一樣可以報警,希望被害人儘量冷靜下來,儘可能保全證據,如提供私密影像被張貼的網址、網站名稱或是社羣名稱、散佈者暱稱,不要馬上封鎖或刪除。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新法上路滿月,據衛福部統計,與去年同期相較,成人性私密影像申訴案件大幅上升,去年1到2月爲79件、今年1到2月爲243件;兒少性私密影像申訴案件則下降,去年1到2月爲55件,今年1到2月爲28件。
張秀鴛認爲,由於兒少性剝削條例已於106年上路,此次修法主要是加重刑責,因此可見兒少案件數持續下降;成人申訴案件成長約3倍,應是新法上路後讓民衆有管道可求助所致。杜瑛秋則認爲,申訴案件數上升是必然的結果,因爲被害人不再像過去一樣默默承受,開始知道對外求助的重要性。
「沒有人是局外人!」張秀鴛強調,一般民衆如果因好奇在網路上肉搜、談論性影像遭散佈的被害人,揭露足以辨識被害人身分資訊,可能違反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16條第4項;偷拍成人性影像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偷拍兒少性影像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無正當理由持有兒少性影像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分享、下載或製作deepfake性影像,可依刑法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時新聞網》提醒您: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佈、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佈、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着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