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芳水資中心工程延宕 國土署:新北應評估建設順序

媒體報導,瑞芳水資源中心工程延宕引發地主要求收回土地爭議。國土署今天表示,新北市政府至民國110年確認瑞芳污水廠推動量體並採分期興建,歷年補助已爲全臺最高,新北市政府應自行評估各系統建設順序。

中國時報今天報導,新北市瑞芳水資源中心預定用地徵收逾20年,因中央政府評估後請新北市政府暫緩辦理,直至2021年6月才覈定經費撥放新臺幣23億元,導致徵收逾20年未發包,地主並要求若2025年未動工將依法取回徵收土地。

國土署今天透過新聞稿指出,中央補助各縣市辦理污水下水道建設經費有限,因此各縣市應就轄內各系統辦理急迫性、必要性、可行性等排序後向國土署提報補助經費。

國土署指出,新北市政府推動「瑞芳污水系統」因民國94年促參招商未果,再於民國101年改採政府自辦,但市府所提報計劃內容接管效益及污水廠量體有疑慮,因此請市府檢討覈實分期辦理,且國土署補助新北市污水系統建設均爲各縣市最高,而中央經費有限,市府應自行就轄內已開辦的18處污水系統評估建設優先序列,並釐清檢討相關建設推動疑慮後報請中央爭取補助。

國土署指出,本案經新北市政府重新檢討後於民國110年重新提送修正實施計劃並獲覈定,全期自民國113年起開始建設,經費約新臺幣23億元,分2期辦理,預計完成9000CMD污水廠及1萬1280戶接管,目前新北市政府已於今年5月發包完成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案,正辦理相關設計作業中,預計於9月提送基本設計審查,國土署將待新北市政府提送報告後協助儘速辦理相關審覈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