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級警戒下 保險公司有一種人仍不得居家辦公
即便新冠肺炎疫情警戒升高到三級以上,保險公司有一種人員就是不得「居家辦公」。保險局副局長張玉𪸩8日表示,已同意產、壽險公會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的投資活動暫行原則,投資分析人員在一定條件下可居家辦公,但投資部門的「交易執行人員及臺股投資經理人」不得居家辦公。
保險業投資人員,尤其是壽險公司操盤人動輒負責上億到數百億元的部位進出,考慮到利益衝擊問題,壽險公會明訂各公司投資部門的交易執行人員,與臺股投資經理人都不可以居家辦公,臺股部分除了實際下單者,還包括決策主管等。
而保險公司的投資分析人員,即類似研究員等,在有公司提供的電腦、連線系統VPN及系統權限、遠端多因子認證機制可確認身份、防火牆及風險控控、防範利益衝突等,都能確保下可以居家辦公,但仍是以異地辦公優先。
至於銀行投資人員,銀行局副局長黃光熙表示,銀行必須作到授權機制、資安防護及監控配套,且要看交易對手及結算機構是否能配合,若無法確保,即不可能居家辦公。
相形之下,證期局規範下的投信基金經理人及全委操盤人,目前可以居家辦公,但必須做到資安控管措施,居家辦公及交易期間,必須全程連線公司視訊設備,並全程錄音、錄影,若經理人是採用個人電腦設備,必須先經投信公司覈准的設備,確定符合資安要求。
券商的交易人員目前也可以居家辦公,與投信經理人同一規範,但因爲有券商反應,在全程錄音錄影與全部由公司配備設備上,會有執行困難,要求能放寬規定,證期局副局長郭佳君表示,已交由證交所,在兼顧內部控制、風險控管、資訊安全三方向下,研議是否有放寬或簡化程序的空間,目前仍無具體方案。
郭佳君強調,即便券商交易人員有放寬相關規定,在投信經理人上也不會比照,因爲基金經理人替衆多投資人代理投資,要用更嚴格的標準要求、防範利益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