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警無罪 小燈泡媽媽表達看法
時力立委王婉諭今日在律師李宣毅的陪同下,於立法院青島一館一樓針對臺鐵殺警案判決迴應表示,司法判決被告無罪,但國家是否有能力向人民承諾未來犯嫌沒有再犯可能?行政院是否能夠阻止下一個憾事發生?
去年7月鄭姓男子搭火車時,因查票糾紛而持刀刺向鐵路警察李承翰,導致李承翰傷重不治。今嘉義地院判決出爐,考量鄭男患有思覺失調症,宣判鄭男無罪,施以戒護5年,並以50萬交保後得停止羈押。
王婉諭今日受訪內容如下:
今日臺鐵殺警案,一審判決無罪。
針對此個案,目前案件仍在司法程序中,我們沒有卷證資料、也沒有參與審理過程,所以不適合對司法個案做任何相關評論。
但在此時此刻,我們最關心的,還是被害人家屬是否有得到足夠的支持與協助,陪他們度過這一段難熬的時間。
我認爲,無論判決結果如何,現在社會大衆的共識是,不能讓這樣的被告,在社會缺乏防備的狀況之下,有再次犯案的機會,我們的社會,更無法承受再一次悲劇的發生。
對於法務部長今日的說明,「已立即啓動社會安全網,避免嫌犯再犯」
我想提出幾個問題。
一、請問司法院,地方法院在做出交保裁定前,有沒有具體評估被告身心狀況,有沒有相關專家的參與?有沒有明確的事證,證明被告已符合交保的要件?以及是否徵詢過被害者家屬的意見?
二、請問法務部,對於法院交保裁定,是否詳細調查被告的身心狀況,以及審覈被告是否有繼續羈押之必要?對本案交保是否依法提出相關救濟?若無,檢察官是否考量依精神衛生法等相關規定,改以其他適當處分,確保被告沒有再犯的可能,並持續觀察其身心狀況。
三、請問衛福部及警政單位,對於被告裁定交保後,有無後續的追蹤及積極作爲,來保護社會大衆安全,且避免被害者家屬陷入恐懼。
四、請問負責社會安全網的林萬億政委
請您明確回答,我們的社會安全網計劃,是否能如法務部所期待的,避免社會大衆再次受到傷害?如果無法,面對如此重大矚目之案件,行政院是否應該更主動積極的提出具體作爲,防止被告的再犯可能?
我們不要再有下一個憾事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