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被判10年未入獄 山東「紙面服刑」村霸殺舉報翁 栽了

竇勤孝生前多次向有關部門反映兇手賀法田的問題。(取材自新京報)

1987年山東沂南「村霸」賀法田因持槍殺人被法院判刑10年卻一直未入獄服刑,還回到村裡繼續作惡引發恐慌,賀法田疑因不滿村民竇勤孝舉報他「紙面服刑」,於2023年4月持刀捅死竇勤孝,被最高法院以犯罪手段殘忍,罪行極其嚴重判處死刑並覆核執行。竇勤孝的女兒說,她日昨接到臨沂中院通知,稱賀法田已被執行死刑。

新京報報導,1987年持槍殺人的賀法田,被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刑十年,不過賀法田並未入獄服刑,僅在看守所關了半年就回到家中,成爲村民眼中不敢惹的人物,村民不知道他被釋放的原因,只是聽賀法田自己吆喝「找的人,我有人」,此後多年,他先後打傷捅傷多人。

2021年,他又因瑣事與被害人竇勤孝發生肢體衝突。竇勤孝的女兒表示,父親曾多次向有關部門舉報賀法田「紙面服刑」的問題,她認爲這進一步招致了來自賀法田的威脅和報復。

2022年9月17日晚,竇勤孝在家門口乘涼時突然聽到兩聲巨響,查看監控發現有人從旁邊玉米地裡拋來兩個爆炸物,但民警現場勘查未發現爆炸殘留物。第二天早晨,竇勤孝大女兒又發現停放在父親家門口的車輛左後車胎被擊穿,左側車身上有一處疑似彈孔的孔洞。

隨後竇勤孝開始更頻繁地向相關部門舉報賀法田的問題,並且反映自己受到威脅以及擔心被報復的情況。結果,2023年4月26日,在自家田裡鋤草的竇勤孝被賀法田持刀殺害。

竇勤孝死後,他的女兒繼續向有關部門反映賀法田「紙面服刑」的問題。2023年6月沂南縣公安局一名領導向竇光春通報,調查證實1987年賀法田被判刑後沒有入獄服刑的紀錄,也沒有找到看守所釋放他的法律文件及紀錄。

2023年11月13日,臨沂中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賀法田死刑,一審宣判後,賀法田上訴到山東高院,山東省高院終審維持一審死刑判決,並依法報請最高法覈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