鎩羽而歸的TIFA復談
第11屆臺美「貿易暨投資架構協定」(TIFA)會議日前結束後,雙方皆宣稱會議「高度成功」。然而,若從我方設定的目標來看,我方几乎是空手而歸;所謂「高度成功」,大概只能從美方觀點來看。這樣的臺美「合作」值得我們深思惕勵。
評估會議是否成功的關鍵,必須檢視我方設定的目標是否達成。我方對本次會議設定的最主要目標,一是要求美方承諾迅速和我方諮商「雙邊貿易協定」(BTA),二是在新冠疫苗的取得上,能夠在援助、技術分享或授權代工上獲得美方許諾而有所突破。但對於BTA,美方四兩撥千斤地說「續談有助達成目標」;疫苗取得則完全被當成馬耳東風迴避掉了,只剩下我方主談人重申我方在會議中對美方「呼籲」這些目標。以政府不斷宣稱臺美關係是「史上最好」的狀況來看,受到美方這樣的對待只能說:情何以堪?
但美方爲何認爲會議「高度成功」呢?因美方要求必須消除的豬牛肉准入壁壘、消除農產品貿易障礙、簡化醫療器材貿易審查文件和程序、共同打擊走私野生動物及保護海洋哺乳動物、金融機構使用雲端服務、美方在WTO 和APEC準備處理的議題等,都獲得我方承諾全力配合。所謂要設立「工作小組」,大概就是要就這些美方要求讓步或配合的議題來落實。但從字面上看來,卻充滿「合作」、「希望」、「深刻了解」這類看似樂觀、實則空泛的字眼,只能滿足大內宣的需要,無助於我方目標的達成。
之所以造成這種令人失望的結果,應是蔡政府在兩岸關係的處理上,對美國一面倒地投靠、討好,讓美國覺得根本不必提供什麼誘因或配合臺灣的需求,就可應付了事。反過來看,美國企業提出的各種對臺貿易要求,基於美國和臺灣不對等的貿易關係(顯著貿易逆差),自然可以對臺予取予求。再加上我方平時不做深入研究,不知如何在這些議題上以詳盡調查分析和嚴謹經濟邏輯來自我防衛,自然也只能棄甲曳兵,不敢或無能說任何一聲「不」了。
另一個問題是我方選擇的議題,不少是和貿易相關性不高、不適合放入本次會議,而應放進下次「臺美經濟繁榮夥伴對話」纔對的。本次TIFA會議的美方負責機構是貿易代表署,派出代表參與的只有美國農業部、衛生部和美國在臺協會(AIT),都是爲了打開臺灣貿易障礙而來「要東西」的;放進一些和貿易無甚相關的議題,美方當然只能善意敷衍一番,因爲負責的機構並沒有代表參與,無法提供較具體的承諾。我方列入這些議題,似乎不是真的要有所斬獲,而只是看上「大內宣」的效果而已。
最後,所謂「工作小組」的工作成果,包括「經濟夥伴對話」和本次將設立的小組,立法院應嚴謹監督,要求行政院和經濟部進行施政專案報告,看看這個宣稱「會做事」的政府,到底是虛晃一招,或只是「爲美工作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