刪除家長懲戒權 國教盟、民代齊批因噎廢食
行政院於28日通過《民法》第1085條修正案,刪除家長懲戒權。(本報資料照片)
行政院於28日通過《民法》第1085條修正案,刪除家長懲戒權。國教行動聯盟認爲,這起修法漠視家長親權、不尊重民意,並濫用〈兒童權利公約〉作爲修法藉口,是矯枉過正、因噎廢食的粗暴修法,不利於兒童教育與品格發展,予以強烈譴責。
國教盟提出3項反對理由,首先是家長不是暴力犯;再者爲團隊於去年3月進行問卷調查,依照有效問卷3470份的民調結果顯示,高達70.4%的家長反對修法,89.5%的家長認爲政府應加強家庭教育資源投入,這些數據反映家長支持正向教養,但對缺乏支持與配套的情況感到無力;第三則是阻卻違法不可或缺,家長權利不應被剝奪。
國教盟認爲,修法未來進一步削弱家長的管教權,將使家庭親職教育陷入更大的困境,呼籲行政院停止推動此矯枉過正的修法,並正視民意與家長管教需求。
國教盟也說,希望政府提高家庭教育預算,提升家長管教知能,而非以削弱家長權利的方式損害家庭基石。孩子的教育需要家庭與政府共同努力,不能讓家長成爲政策犧牲品。
國民黨立委李彥秀則批評,修法邏輯因噎廢食,懲戒的範圍相當廣泛,貿然取消懲戒,又加上「不得對子女爲身心暴力行爲」的空泛法規,只會造成社會更大的爭議與父母困擾,要避免懲戒造成身心暴力行爲,只需在現行條文加上「不得使用暴力行爲」即可,不須刪除家長懲戒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