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出臺長三角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還貸提取政策

新京報訊 據上海公積金髮布官微消息,爲推動落實長三角住房公積金一體化,更好地發揮住房公積金支持職工改善住房條件的制度作用,切實減輕職工異地購房還貸負擔,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第七十次全體會議審議通過《關於本市住房公積金提取償還長三角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有關政策的通知》(滬公積金管委會〔2024〕2號,以下簡稱《通知》),市公積金中心按要求制定配套的操作細則,明確長三角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還貸提取業務的辦理條件、提取金額、辦理材料、辦理方式等內容。

根據《通知》,自2024年6月1日起,職工在江蘇省、浙江省或安徽省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符合規定的購房情形(即所購住房位於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戶籍所在地,或者位於本人、配偶住房公積金繳存地,或者本人及配偶在本市無自有住房),並且在本市無住房公積金貸款、無委託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住房貸款的,主貸人及配偶可以提取本市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償還公積金貸款。

符合條件的職工可以前往市公積金中心業務網點申請辦理。具體辦理方式及材料可查詢上海公積金官網(網址:www.shgjj.com)或撥打12329熱線諮詢。

編輯 劉佳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