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推首套房「認房不認貸」政策 明起開始執行

上海明起執行首套房「認房不認貸」政策。示意圖/中新社

上海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人民銀行上海市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上海監管局今(1日)聯合印發《關於優化我市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的通知》,執行購買首套房貸款「認房不用認貸」政策措施。

當局公佈,此舉是爲更好滿足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使更多購房人能夠享受首套房貸款的首付比例和利率優惠。

通知規定,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請貸款購買商品住房時,家庭成員在上海市名下無成套住房的,不論是否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住房,銀行業金融機構均按首套住房執行住房信貸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