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發佈《上海證券交易所基金業務指南第2號——上市基金做市業務(2024年12月修訂)》

爲了進一步發揮基金做市商功能,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對《上海證券交易所基金業務指南第2號——上市基金做市業務》進行了修訂,調整了主做市商年度綜合評價方案,優化了做市數據查詢功能。修訂後的指南現予以發佈,並自2024年12月21日起實施。本所於2024年7月19日發佈的《上海證券交易所基金業務指南第2號——上市基金做市業務(2024年修訂)》(上證函〔2024〕1914號)同時廢止。(上交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