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問詢函三問方大特鋼,事關2023年度利潤分配預案
3月29日晚,方大特鋼收到上交所關於公司2023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監管問詢函。3月16日,公司審議通過2023年度利潤分配預案,擬不進行現金分紅,不進行股票股利分配,也不進行資本公積轉增股本。
公司分紅預案發布後,引起了市場廣泛關注。公司爲此在3月28日下午16:00—17:30舉行了2023年度業績暨現金分紅說明會,就投資者關心的問題進行交流。主要目的是爲了便於廣大投資者更全面深入地瞭解公司2023年度經營成果、財務狀況。
本次上交所針對公司不進行分紅的問詢,涉及貨幣資金存量是否存在閒置、投資項目開展情況以及全體董監高對現金分紅方案合理性意見。
具體來看:一是公司2023年度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6.89億元,2022年度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9.26億元。截至報告期末,公司母公司報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潤爲21.22億元,貨幣資金餘額達60.45億元。上交所要求公司結合近兩年盈利水平、資金使用情況,補充說明公司在貨幣資金餘額較高且多年盈利的背景下,連續兩年未進行現金分紅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大額資金閒置的情況;說明公司是否爲中小股東參與現金分紅決策提供便利,以及公司爲增強投資者回報水平擬採取的措施。
二是公司報告期末公司長期股權投資餘額41.75億元,主要系公司2022年上半年出資40億元與關聯方共同設立南昌滬旭鋼鐵產業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以下簡稱南昌滬旭)。上交所要求方大特鋼補充披露關於南昌滬旭的投入情況及相關資金的具體流向、形成的主要資產及目前狀態,是否可能形成大額資金長期閒置情形以及南昌滬旭擬收購標的預計規模、收購標準、標的注入計劃,現有貨幣資金規模能否滿足公司經營及投資活動所需等信息。
三是要求方大特鋼全體董監高就現金分紅方案相關事宜是否具備合理性發表意見,審慎評估現金分紅方案是否符合公司長期戰略,是否有利於投資者分享公司成長和發展成果,就相關事項迴應市場和投資者關切,切實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
上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要求方大特鋼於收到問詢函件後立即披露,並在5個工作日內,書面回覆並履行信息披露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