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青論壇》美版國安法來了! 臺灣該怎麼辦?(李有宜)
《美國創新及競爭法》抗中意圖明顯,策略上提到美國政府將主動「評估」臺灣的政黨、媒體、金融機構是否被中共滲透及被滲透程度,並發展一套因應措施,這會否踩到我國主權界線,變成美版國安法?圖爲布林肯(左)與參議院撥款委員會主席帕特里克·萊希(中)。(中新社)
近日美國友臺動作頻頻,除了將舉辦睽違五年的美臺貿易暨投資架構協定,美國參衆兩院其實早已相繼推出相關議案,一邊高舉「抗中」大纛、一邊拉攏印太各國與臺灣。
五月底,衆議院外交委員會主席米克斯提出了《確保美國全球領導力與參與法案(Ensuring American Global Leadership and Engagement Act)》,簡稱鷹法(E.A.G.L.E Act),預計將在本週進入辯論。參議院則在多數黨領袖舒默的推動下,於6月8日通過《美國創新與競爭法案(US Innovation and Competition Act of 2021)》,又稱無盡邊疆法(Endless Frontier Act),展現參議院強硬的抗中立場。兩法雷同,都有相當篇幅提及臺灣,除了半導體與先進技術佈局,筆者發現其他關於臺灣的條文也頗耐人尋味:
兩法皆主張成立「臺灣學人法案(Taiwan Fellowship Act)」,讓美國官方安排政府人員來臺學習兩年。這些「學人」第一年學習中文與臺灣政經歷史,第二年則進入臺灣公務部門上班,可選擇至立法委員辦公室、行政院部會或與美國政府有關的機構。
這是模仿美日之間的「曼斯菲德獎學金」(Mansfield Fellowship)」,讓美國公務員到日本生活一年、促進雙方交流,而近年美國派至日本的曼斯菲德學人大部分來自軍方及國安等部門,或許和美國的印太軍事佈局有關。
「美國官方人員進駐臺灣政府單位」固然能增進臺美連結,但難免讓人產生政治聯想:美國要在臺灣中央政府安插代理人嗎?美方是否會透過學人對我們的官員下指導棋?
《美國創新與競爭法案》特別針對中共銳實力(Sharp Power)提出策略,例如:協助臺灣對抗假訊息與認知作戰,防止臺灣選舉受到任何干預,並和臺灣交換相關資訊與技術,此舉顯然是美國在臺灣部署資訊戰的前線。令人訝異的是,美國政府將主動「評估」臺灣的政黨、媒體、金融機構是否被中共滲透及被滲透程度,並發展一套因應措施。
美國願意幫忙臺灣是好事,但政府也需說明:是否會順着此法開放美政府調查我國內人民團體和私人公司?其調查工作深度與廣度,會否踩到我國主權界線、變成美版國安法?
兩法皆鼓勵臺灣增加軍購支出,同樣也規定美國必須嚇阻中共對臺的武力威脅,《鷹法》僅提到以「外交」與「經濟」手段嚇阻,《美國創新與競爭法案》則不放棄「其他手段」。值得一提的是,衆議員貝拉另外提出的《臺灣和平與穩定法案(Taiwan Peace and Stability Act)》直接表明美國可使用「軍事手段」迴應中共對臺的侵擾,若此法通過,將對中美臺關係投下震撼彈。
另外,《美國創新與競爭法案》中特別提出美方不得加諸任何限制在臺美官方交流,亦不可阻止中華民國國旗出現在外交場合及美國國務院的社羣網站上,接續美國前國務卿蓬佩奧卸任前「解除臺美交往限制」的聲明。
美國國會的提案一面倒的爲臺灣伸張正義,但凡事皆有一體兩面,長久來看,美中兩強在亞太地區持續增溫的對峙並不利於臺灣,臺灣絕對不想、也不能變成熱戰區,任何成爲美國戰地的地方都沒有好下場,如越南、阿富汗和伊拉克。因此,政府必須更謹慎地爲國人謀長遠利益,並且考量如何在美國的積極佈局與中華民國主權之間取得平衡,畢竟美國永遠是以「美國利益」爲第一考量,不是我們臺灣。
(作者爲臺大政治所博士班、曾任美國聯邦衆議員Max Rose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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