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燒柴煮洗澡水」釀火警害死兒!臺中婦自責需看診 法官給緩刑
▲臺中一名劉女煮洗澡水,釀住家、工廠發生嚴重火警。(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許權毅/臺中報導
2023年臺中市神岡區一間住家混合工廠發生火警,釀王家次子燒成焦屍。檢警查出,王母劉女在竈臺燒柴煮水,未注意火勢有無熄滅,6個小時後,餘燼火種將木材堆點燃才釀火警。地院審酌,劉女坦承犯行、痛失愛子,家屬均不追究,依過失致死判8月徒刑、緩刑3年,執行100小時勞務。
▲2023年臺中神岡工廠大火,一名王男被燒成焦屍。(圖/ETtoday資料照)
檢方查,王家包含阿嬤、媽媽劉女、2名兒子以及1名女兒,住在爸爸的住家、工廠混合房屋內,2023年11月17日清晨4時許,劉女(48歲)發現屋外空地木材堆起火,連忙叫醒其餘4人,惟王家次子來不及逃生,遭火勢吞噬,全身燒成碳化死亡,女兒也遭灼傷。
劉女在前一日傍晚17時至晚間22時左右,在該屋南側的竈臺燒柴煮水,疑似爲供洗澡之用,疏未注意確實熄滅,導致約6小時後,竈臺內燃燒木材之餘燼火種延燒至旁邊空地木材堆,因而引起火勢。
臺中地院審酌,劉女燒柴煮水,本應注意使用完畢後,是否柴火有燃盡,未燒盡應熄滅,該案導致王男死亡。考量劉女坦承犯行、態度尚佳,且王男爲劉女之子,歷經喪子之痛,甚至需看診,其餘家屬不追究責任,工廠部分有和解意願,判有期徒刑8月,緩刑3年、進行100小時義務勞務,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