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到地攤阿姨家過夜 穿「寬鬆T恤」深夜遭她公公性侵

女子平時喜歡與在郵局擺攤的阿姨相處,去年7月她到對方家中過夜,換上對方給的寬鬆上衣入睡,當晚竟遭對方的公公摸大腿和揉胸,她嚇壞提告。(示意圖/shutterstock)

基隆1名20歲女子小芳(化名)平時喜歡與在郵局擺攤的阿姨相處,去年7月她到對方家中過夜,換上對方給的寬鬆上衣後入睡,沒想到當晚竟遭對方的公公摸大腿和揉胸,她嚇壞告知家人並提告,該名公公辯稱當晚沒看過小芳,但法官不採信,依乘機猥褻罪,判刑6月,易科罰金18萬元。

判決書指出,基隆1名年約20歲、患有重度智能障礙的女子小芳平時會在某處郵局與1名賣飾品的阿姨相處聊天,前年7月22日她與阿姨在攤位聊天許久,值到深夜收攤,她因此跟着阿姨回到對方家中過夜,當時她洗澡完穿對方給的寬鬆上衣入睡,沒想到當晚就遭阿姨的公公性侵。

小芳稱當晚她發現阿姨的公公摸她的腿和捏胸部,她嚇壞決定半夜離開對方家中,自己走回家,回家後也未立即告知家人,一直到隔天她與父親爭執被帶到警局,她才脫口遭人侵犯,警方婦幼隊隨即偵辦此案,並由社工員幫忙詢問小芳詳細案情,該名公公才遭控告猥褻罪。

不過該名公公矢口否認有摸過小芳,稱當晚根本沒見過對方,該名阿姨也稱當晚公公沒有見到小芳,但法官認爲女子的說法只是在維護公公,且女子曾說過已有口頭告知公公會有其他人到家中,而小芳的供詞相當合理清楚,認定男子確實犯乘機猥褻罪,判刑6月,易科罰金18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