燒燙傷摔車截肢又失明 失能扶助險33年共理賠1235.5萬
▲東森保代以友邦人壽長保幸福終身保險(失能扶助險)爲例,假設一位30歲男性保額5萬元、繳費20年期,試算各項理賠情境及金額。(圖/記者李蕙璇繪製)
有讀者詢問保險公司依保單條款,如何給付失能扶助險,東森保代透過一位30歲男性面臨燒燙傷、摔車截肢後,又因糖尿病造成雙眼失明的假設情境,購買20年期終身失能扶助險時,保險公司至少理賠1235.5萬元。
東森保險代理人總經理李致琳以AIA友邦人壽長保幸福終身保險(失能扶助險)爲例,假設一位30歲金先生是家中的經濟支柱,爲了想給家人一個安穩的生活,因此選擇購買這一張保額5萬元、繳費20年的保單。若發生下列事情境,保險公司將會依保單條款,給付保戶各項保險。
金先生33歲時,在KTV不幸遇上火災,造成全身燒燙傷面積達20%以上三度燒傷,保險公司依約給付「重大燒燙傷保險金150萬元。
而在金先生35歲、40歲、45歲、50歲、55歲,契約持續有效,保險公司會依約定每屆滿5年,各給付一筆生存保險金1萬5千元。
57歲時,金先生在下雨天騎車摔倒又被後車輾過左腳,截肢造成左腳五趾缺失,符合失能等級7,保險公司依保單條款約定給付比例40%,給付一筆失能保險金60萬元。
60歲、65歲,保險公司還是繼續在契約持續有效時,每屆滿5年各給付一筆生存保險金1萬5千元。
66歲時,金先生因糖尿病造成視網膜剝離,導致雙眼失明,符合失能等級1,保險公司依保單條款約定給付比例100%,給付失能保險金90萬、失能關懷保險金25萬元、失能扶助保險金每一保單週月日按月5萬元,給付180個月,合計給付900萬元。
總計以上從33歲到66歲的意外與疾病造成失能,保險公司共理賠1235.5萬元。
而這一張保單會繼續在金先生100歲健在時,保險公司還會依約再給付一筆「累積已繳保險費總和」的「祝壽保險金」,也就是退還保戶已繳的總保險費,契約效力也立即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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