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辦醫重大利好!國際醫療創新發展文件來了
上海市人民政府近日印發《關於推進上海國際醫療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對打造國際醫療服務生態作出部署。
來源|看醫界據上海市人民政府官網編輯
爲深入推進醫療領域高水平制度型開放,推動醫療、保險、旅遊等多種業態相互賦能,加快建設國際醫學中心城市,上海市人民政府近日印發《關於推進上海國際醫療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對打造國際醫療服務生態作出部署。
文件多次提及社會辦醫,值得預期的是,未來數年,上海社會辦醫在國際醫療生態中將起到不小的作用。
培育國際醫療的社會辦醫品牌
文件提出,培育具有競爭優勢的社會辦醫品牌,提升社會辦醫療機構國際醫療服務能力。規範公立醫院國際醫療部建設。
近年來,上海社會辦醫取得了長足的進步,發源於上海的醫生集團業態,突顯了醫生辦醫特色;一批醫療集團落子上海,突顯了社會辦醫規模化連鎖化發展態勢,無論從品牌、人才聚集和管理的現代化與標準化,上海的社會辦醫在全國都屬於領先梯隊。
本次文件提出,培育具有競爭優勢的社會辦醫品牌,提升社會辦醫療機構國際醫療服務能力,也是對上海社會辦醫扛起國際醫療大旗的再次助推。
有趣的是,最近幾年來的政策文件裡對於社會辦醫的提法都是“規範民營醫院發展”,而本次文件中首次提出“規範”公立醫院國際部發展。
近年來,無論是上海還是全國,公立醫院國際部建設明顯加快,2023年9月,上海市正式頒佈《關於本市高水平公立醫院開展國際醫療旅遊試點的工作方案》,首批共確定滬上13家創新意識強、技術水平高、學科優勢顯著、有國際醫療基礎的三甲綜合醫院和三級專科醫院作爲國際醫療旅遊試點單位。
而在首批名單外,也有越來越多公立醫院也開始嘗試設立國際部,試水提供高標準高水平的醫療服務,本次文件中提及“規範公立醫院國際醫療部建設”,或許也將對公立醫院國際醫療部的建設標準提升起到一定積極作用。
社會辦醫與公立醫院優勢互補
文件提出,實施優質社會辦醫療機構和公立醫院優勢互補策略,積極引進有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擁有國際知名醫療品牌的外資辦醫療機構。鼓勵通過協議方式,建立專科醫療機構與綜合醫院、社會辦醫療機構與公立醫院等不同機構間的國際醫療會診、轉診、技術支持等機制。鼓勵國際醫療服務機構間開展合作,聯合推廣特色專科專病服務。
在社會辦醫與公立醫院的優勢互補方面,上海一直以開放的姿態領先全國。
2024年10月,上海市衛健委、中共上海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上海市人才工作局等12部門聯合印發《關於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和十二屆市委五次全會精神深化本市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實施方案》,提出要引導規範民營醫院發展。引導社會資本在醫療資源薄弱區域投資舉辦醫療機構,鼓勵發展連鎖化、集團化運營模式。支持新虹橋國際醫學中心、上海國際醫學園區等健康服務業集聚區引入高水平民營醫院,探索在品牌、管理、技術、人才等方面與高水平公立醫院開展合作。對民營醫院加強事前功能評估、跟蹤監控和績效評價,並納入全市醫療質控體系,推動依法規範執業,開拓發展空間。
2024年3月,上海市衛健委印發了《2024年上海市醫政醫管工作要點的通知》,對於公私合作,再次明確提及“支持”。《通知》中提到,促進醫療服務業提質擴容。鼓勵高水平醫療機構開展高端醫療服務,支持高水平公立醫院與社會資本開展規範合作。支持公立醫院建設獨立國際醫療部,學習借鑑國際新技術,提供高品質、多樣化和創新性醫療服務。
鼓勵醫療機構開展國際商業保險認證
探索建立本土化國際醫療認證標準
在外商獨資醫院方面,就在同一天,上海市衛健委聯合三部門印發了試點工作方案,在設立和運行條件方面,國家版提出支持醫院對接國內外商業健康保險,上海版方案將“支持”調整爲“鼓勵”——鼓勵醫院對接國內外商業健康保險。
本次意見再次提出,鼓勵國際醫療服務機構與商業保險機構簽訂服務合作協議,建立穩定的合作關係。完善商業健康保險支付政策,擴大商業健康保險在醫療機構國際醫療支付中的比例。依託商業健康保險在線理賠試點項目,開展商業健康保險直接結算。推進醫療機構與商業保險機構信息聯通,開展線上理賠。鼓勵在滬商業保險機構開發與特色醫療服務對接的健康保險產品以及跨境人士醫療險產品。
本次意見提出,鼓勵醫療機構開展國際商業保險認證。探索建立本土化國際醫療認證標準,推動組建第三方國際醫療認證機構。
有業內人士向“看醫界”表示,“建立本土化國際醫療認證標準”,既是推動本土國際醫療標準化與高質量發展的必要條件,也是在該領域話語權的體現,前段時間,南方沿海城市依託香港醫院建立中國版的“國際醫院評審認證標準”,數家公立醫院獲得認證。上海作爲對標國際的一線城市,無論是醫療資源還是服務理念,都是國際醫療最爲發達的地區之一,亞洲醫學中心城市探索建立本土化國際醫療認證標準,也是必由之路。
醫療定價與醫療人才有扶持
在國際醫療的定價方面,文件提出,優化國際醫療服務收費項目管理,支持國際醫療服務機構在符合國家和本市價格、稅收管理法律法規規定以及佈局規劃的前提下,通過與商業保險機構協議的方式對國際醫療服務實行優質優價。加強對國際醫療服務機構藥品和醫療器械採購、使用的政策指導,優化臨牀用藥結構。國際醫療服務機構可申請市商務高質量發展專項(服務貿易)扶持,相關國際醫療項目可申請市旅遊發展專項扶持。
在人才方面,文件提出,積極爭取國家部委支持,探索外籍、港澳臺醫師多點執業註冊,探索外籍、港澳臺職業治療師、物理治療師等醫療專業技術人員在國際醫療服務機構規範執業,開展外籍護士規範執業試點。將符合條件的境外醫學職業資格證書納入本市境外職業資格證書認可清單目錄,探索持目錄內證書的外籍、港澳臺醫學專家高級職稱同等水平認定機制。國際醫療服務機構可根據實際情況經申請後將國際醫療部納入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輪轉。鼓勵國際醫療專職醫生、護士和管理人員開展國際醫療相關臨牀醫學、衛生政策、管理科學等研究。允許符合條件的綜合醫院國際醫療部專職醫生按照規定加註全科執業範圍,允許經規範化培訓的全科醫師到綜合醫院國際醫療部執業。開展國際醫療服務的公立醫院可根據實際需要,採取年薪制、項目工資、協議工資等靈活分配方式,聘用國際醫療高端外籍人才。
附: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推進上海國際醫療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
滬府辦發〔2024〕32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
爲深入推進醫療領域高水平制度型開放,推動醫療、保險、旅遊等多種業態相互賦能,加快建設國際醫學中心城市,經市政府同意,現就推進上海國際醫療創新發展提出意見如下:
一、優化服務佈局,打造國際醫療服務業態
(一)完善國際醫療服務佈局。加強國際醫療佈局規劃研究,優化國際醫療服務資源配置。把握浦東新區綜合改革試點和臨港新片區、虹橋國際中央商務區、東方樞紐國際商務合作區等國家戰略承載區先行先試機遇,加快國際醫療服務集聚發展。培育具有競爭優勢的社會辦醫品牌,提升社會辦醫療機構國際醫療服務能力。規範公立醫院國際醫療部建設。(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浦東新區政府、臨港新片區管委會、虹橋國際中央商務區管委會、自貿試驗區管委會保稅區管理局、申康醫院發展中心)
(二)拓展國際醫療服務內容。持續加強國際醫療服務體系建設,涵蓋門急診、住院、預防接種、健康體檢、健康管理、中醫藥等國際醫療服務,鼓勵互聯網醫療、遠程醫療等多種服務形式發展。發展特色門診部、診所,推進“全科+專科”、覆蓋全生命週期的個性化醫療服務,滿足多元化、國際化醫療服務需求。(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疾控局)
二、培育特色優勢,提升國際醫療核心競爭力
(一)打造臨牀專科專病診療特色品牌。支持醫療機構根據自身學科優勢,開展特色化國際醫療項目,打造特色病種服務品牌。鼓勵嵌合抗原受體T細胞(CAR-T)治療、粒子治療等先進治療手段應用。積極推進創新技術、創新藥械臨牀使用。支持具備先進臨牀研究實踐經驗的國際醫療服務機構開展研究型醫院建設。(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科委、市藥品監管局、申康醫院發展中心)
(二)發揮中醫藥服務特色優勢。建設“海派中醫”國際品牌,發揚中醫藥辨證論治和整體觀等中華優秀文化內涵。充分挖掘中醫藥對慢性病、老年病、複雜性疾病、疑難病的診療優勢,打造國際中醫藥優質臨牀基地。發展針刺、艾灸、推拿、刮痧、拔罐、中藥燻蒸、中醫傳統功法等中醫特色服務,引導健康養生理念。鼓勵高水平中醫醫療機構佈局海外中醫醫療中心。依託國際標準化組織中醫藥技術委員會秘書處,強化中醫藥國際醫療服務標準的組織制定。(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
(三)塑造國際醫療整體品牌。實施優質社會辦醫療機構和公立醫院優勢互補策略,積極引進有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擁有國際知名醫療品牌的外資辦醫療機構。鼓勵通過協議方式,建立專科醫療機構與綜合醫院、社會辦醫療機構與公立醫院等不同機構間的國際醫療會診、轉診、技術支持等機制。鼓勵國際醫療服務機構間開展合作,聯合推廣特色專科專病服務。(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申康醫院發展中心)
三、深化改革創新,激發國際醫療服務主體活力
(一)積極爭取醫療開放各項改革先試先行。落實商務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藥監局在醫療領域擴大開放試點的有關部署,積極推進外商獨資醫院設立試點,引進高水平外資醫療品牌,建立相關部門協同管理機制,完善事中事後監管措施,拓展多元化服務供給格局。爭取國家部委支持,推動國際醫療服務機構按照規定申請使用境外已上市臨牀急需藥品和醫療器械。鼓勵醫療機構開展國際商業保險認證。探索建立本土化國際醫療認證標準,推動組建第三方國際醫療認證機構。(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商務委、市藥品監管局)
(二)完善國際醫療發展支持政策。支持國際醫療服務機構按照規定開設預防接種門診,開展健康體檢、互聯網醫療和遠程醫療服務。對以提供國際醫療服務爲主的社會辦醫療機構,在大型醫用設備配置、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規劃設置方面按照規定予以適當支持。優化國際醫療服務收費項目管理,支持國際醫療服務機構在符合國家和本市價格、稅收管理法律法規規定以及佈局規劃的前提下,通過與商業保險機構協議的方式對國際醫療服務實行優質優價。加強對國際醫療服務機構藥品和醫療器械採購、使用的政策指導,優化臨牀用藥結構。國際醫療服務機構可申請市商務高質量發展專項(服務貿易)扶持,相關國際醫療項目可申請市旅遊發展專項扶持。(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疾控局、市醫保局、市商務委、市文化旅遊局、申康醫院發展中心)
(三)加強國際醫療人才隊伍建設。積極爭取國家部委支持,探索外籍、港澳臺醫師多點執業註冊,探索外籍、港澳臺職業治療師、物理治療師等醫療專業技術人員在國際醫療服務機構規範執業,開展外籍護士規範執業試點。將符合條件的境外醫學職業資格證書納入本市境外職業資格證書認可清單目錄,探索持目錄內證書的外籍、港澳臺醫學專家高級職稱同等水平認定機制。國際醫療服務機構可根據實際情況經申請後將國際醫療部納入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輪轉。鼓勵國際醫療專職醫生、護士和管理人員開展國際醫療相關臨牀醫學、衛生政策、管理科學等研究。允許符合條件的綜合醫院國際醫療部專職醫生按照規定加註全科執業範圍,允許經規範化培訓的全科醫師到綜合醫院國際醫療部執業。開展國際醫療服務的公立醫院可根據實際需要,採取年薪制、項目工資、協議工資等靈活分配方式,聘用國際醫療高端外籍人才。(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申康醫院發展中心)
四、優化服務體驗,擴大上海醫療品牌國際影響力
(一)完善便利化服務措施。優化外籍患者出入境證件辦理便利服務措施,促進外籍人員護照等出入境證件的就醫便利化應用。推進本市預約掛號平臺外文版建設,鼓勵醫療機構開發國際醫療外文版網頁或小程序,健全國際醫療服務預約就診機制。醫療機構開展國際醫療服務參照上海地方標準《國際醫療服務規範》(DB31/T 1487—2024)實施。完善國際醫療服務費用便利化支付措施,提供人民幣現金、銀行卡(含外幣)、移動支付、保險直付等多渠道支付方式。鼓勵國際醫療服務機構開設外匯賬戶,方便海外醫療保險和跨境就醫者支付醫療費用。鼓勵醫療機構開展國際醫療多語種服務,提供多語種醫療文書,建立健全國際患者臨牀協調服務機制。(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公安局、國家外匯局上海市分局、申康醫院發展中心)
(二)促進商業健康保險發展。鼓勵國際醫療服務機構與商業保險機構簽訂服務合作協議,建立穩定的合作關係。完善商業健康保險支付政策,擴大商業健康保險在醫療機構國際醫療支付中的比例。依託商業健康保險在線理賠試點項目,開展商業健康保險直接結算。推進醫療機構與商業保險機構信息聯通,開展線上理賠。鼓勵在滬商業保險機構開發與特色醫療服務對接的健康保險產品以及跨境人士醫療險產品。(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局、市醫保局、市衛生健康委、申康醫院發展中心)
(三)發展醫療旅遊等衍生服務。鼓勵旅行社將高端醫療設計到相關旅遊線路中,完善相應的旅遊服務。積極培育國際醫療各類中介服務機構,爲海外健康保險公司、境內外患者和本市醫療機構提供國際醫療服務對接平臺,提供來滬就醫一站式服務。鼓勵醫療機構與旅行社、旅遊景點、酒店、中介服務機構等開展合作。(責任單位:市文化旅遊局、市衛生健康委)
(四)加強國際合作和宣傳推廣。支持上海高等醫學院校、醫療機構與國際知名大學、醫療機構、研究機構等建立長期穩定的合作關係,鼓勵醫療機構間建立學科建設、人才培養、科研項目等合作機制。支持醫療機構在海外設立國際病人聯絡和服務中心。依託“一帶一路”發展,加強與沿線國家的醫學生培訓和教育合作。在“上海國際服務門戶”展示國際醫療服務內容。把國際醫療旅遊宣傳納入上海文化旅遊宣傳整體方案,指導旅行社開發國際醫療旅遊路線。組織國際醫療服務機構參加國際旅遊展會。(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教委、市政府外辦、市文化旅遊局)
五、提升治理能力,保障國際醫療規範可持續發展
(一)規範國際醫療執業行爲。推動醫療機構建立健全國際醫療服務各項制度,健全醫療質量安全管理體系,建設與國際醫療服務模式和支付方式相適應的信息系統。加強對醫療機構開展國際醫療服務行爲監管,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爲。(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申康醫院發展中心)
(二)發揮行業組織自律管理和協調作用。鼓勵發展國際醫療協會、學會,發揮行業組織在強化行業自律管理、提升行業發展凝聚力、開展海外推廣等方面的積極作用。探索組建長三角國際醫療聯盟,把上海高水平醫療開放優勢轉化爲長三角區域整體優勢。(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民政局)
(三)建立國際醫療統計監測制度。建立包括服務業務量、服務人次數、患者來源地分佈、就診專科和病種分佈等國際醫療統計指標體系,加強指標監測,指導國際醫療產品設計和定向推廣工作。推動醫療機構加強國際醫療服務第三方評估,定期開展服務滿意度調查,建立投訴受理機制,確保投訴渠道暢通、處理及時。(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申康醫院發展中心)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