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家電和手機等數碼產品,泰安將開展以舊換新補貼,詳情→

1月10日

泰安市商務局發佈

關於徵集泰安市2025年家電和手機等

數碼產品以舊換新補貼活動

參與企業的通知

爲深入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關於消費品以舊換新工作部署,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2025年加力擴圍實施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政策的通知》和省商務廳要求,近期,將在全市範圍內開展家電和手機等數碼產品以舊換新補貼活動。現公開徵集家電和手機等數碼產品以舊換新補貼活動參與企業,具體事項明確如下:

一、補貼內容

(一)加力支持家電產品以舊換新。繼續支持冰箱、洗衣機、電視、空調、電腦、熱水器、家用竈具、吸油煙機等8類家電產品以舊換新,將微波爐、淨水器、洗碗機、電飯煲等4類家電產品納入補貼範圍。個人消費者購買上述12類家電中2級能效或水效標準的產品,補貼標準爲產品銷售價格的15%;1級能效或水效標準的產品,補貼標準爲產品銷售價格的20%。每位消費者每類產品可補貼1件(空調產品最多可補貼3件),每件補貼不超過2000元。2024年已享受某類家電產品以舊換新補貼的個人消費者,2025年購買同類家電產品可繼續享受補貼。

(二)實施手機等數碼產品購新補貼。對個人消費者購買手機、平板、智能手錶手環等3類數碼產品(單件銷售價格不超過6000元),按產品銷售價格的15%給予補貼,每位消費者每類產品可補貼1件,每件補貼不超過500元。

二、申報條件

1.登記註冊的企業,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營業執照經營範圍須包含家電銷售或3C產品銷售等相關業務;具備完成本通知中銷售企業“工作任務”和“工作要求”的能力;符合納統條件時,應及時納入我市批發零售業統計。

2.企業自願參與活動,做好平臺信息錄入、配送、回收、拆解及諮詢、投訴等相關工作;目錄內補貼產品要統一張貼“以舊換新標識”;主動接受有關部門抽查、審計、檢查以及稅務稽查,並按要求提供相關材料。

3.企業具備資金墊付和退回能力。自願先行墊付補貼資金,並能夠承擔一定規模和週期的墊資,接受補貼資金的兌付週期;對退貨的補貼商品,能按要求及時退回補貼資金;根據上級通知,自願接受以舊換新補貼資金賬戶監管等要求。

4.企業自身或通過合作,具備爲消費者提供廢舊家電上門回收服務;對消費者交售的舊電器按照市場價進行回收。回收的價格標準要做到公開、統一、明確。

5.制定防範騙補套補、惡意囤貨的相關措施,不得有先漲價後降價、虛開發票、明買暗退、刷單拆單等違規行爲。

6.近兩年無重大違法違規和失信記錄,未發生較大及以上安全生產事故。

詳情見原文:

關於徵集泰安市 2025 年家電和手機等數碼產品以舊換新補貼活動參與企業的通知.pdf

來源:泰安商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