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媒介坐檯遭警查獲 傳播妹控血汗
高市警局少年警察隊4月間查訪毒品案類列管少年查訪勤務時,發現黃男等人經營經紀公司及其旗下傳播公司,涉嫌媒介少女從事坐檯陪酒及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即報請高雄地檢署指揮偵辦,經連月跟監、埋伏蒐證後,晚間兵分多路持搜索票及拘票前往高市前金區瑞源路、鹽埕區必忠街大樓搜索,同步拘提黃男等4人及旗下5少女,並起出沖泡式咖啡品牌外包裝的「混合型毒品咖啡包」15包,毛重爲262.5公克,經初步檢驗呈第二、三級毒品反應。
警方調查,1家經紀公司及2家傳播公司涉嫌以每小時新臺幣1000元坐檯費媒介旗下未成年少女,從事坐檯陪酒傳播妹工作。酒客每次最低消費爲2小時2000元,公司抽成600元,公司另訂規定,傳播妹上班遲到者每小時扣薪500元,如曠職一日,平日週一至週五扣薪3000元,如遇週六、週日、國定假日扣薪5000元。
其中一名花名「小可」的少女指出,因爲公司的扣薪罰錢規定,讓她不但領不到坐檯陪酒的臺費,還持續不斷欠公司錢,只好乖乖地上班坐檯陪酒還債。
她說,除了曾逃至外縣市坐檯陪酒上班來還債,還一度考慮遠渡金門、澎湖等離島地區坐檯陪酒上班。她已記不清被扣薪的金額,只知還欠公司1萬元。105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