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評:調整跨國收養政策,是中國發展進步的必然

中國政府近期調整了跨國收養政策,今後除“外國人來華收養三代以內旁系同輩血親的子女和繼子女”外,不再向國外送養兒童。這一調整,既是對相關國際公約精神的尊重,也是中國社會保障事業發展進步的必然。

困境兒童是最需要關愛和保護的社會羣體之一。跨國收養政策的調整體現了中國政府對兒童權益保護的重視。《兒童權利公約》和《跨國收養方面保護兒童及合作公約》精神都強調確保兒童的最佳福祉,中國發展兒童事業的出發點與之完全一致,任何關於兒童權利保障的政策調整,都是將兒童的最大利益擺在首位並經過縝密調查研究後做出的,也將有助於在新形勢下更好地保護孤兒的合法權益。

改革開放初期,中國經濟基礎薄弱,年人均GDP只有幾百美元,普通家庭生活條件與西方國家差距較大,社會福利制度不足以支持所有孤兒獲得關愛和有益成長的環境,跨國收養成爲一些孤兒改變生活狀況的現實選擇。幾十年來,跨國收養總體上讓不少失去父母的兒童在異國他鄉感受到家庭的溫暖。但同時,一些跨國收養案例中也出現了虐待、剝削、暴力等不幸的情況,令人揪心。

時至今日,跨國收養在中國已經完成了它的使命。近年來,中國遵循跨國收養公約“兒童利益最大化”精神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最有利於被收養人”的原則,堅持“國內收養優先”的做法,目前國內收養量佔收養總數近九成。也就是說,早在相關新政出臺前,跨國收養量實際已呈大幅下降趨勢,這也與各國的跨國收養的發展趨勢相一致。這主要歸功於過去幾十年中國的滄桑鉅變,經濟的快速發展帶動了社會福利體系的不斷完善。政府在教育、醫療、社會保障等方面的投入不斷增加,在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消除極端貧困、保障人民羣衆生活等方面取得長足進步,爲孤兒收養政策的轉變奠定了堅實基礎。

一個不容忽視的事實是,經濟社會的全面進步讓中國的孤兒數量大幅減少。有統計顯示,2013年時,我國全國共有孤兒54.9萬人,這一數字在2023年底下降到了14.4萬人,相應地,孤兒院等兒童福利機構數量也大幅減少了。如今中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人均GDP超過1萬美元,醫療衛生水平的提升大大降低了新生兒殘障率,重男輕女的思想也有了很大改觀。隨着人民羣衆生活水平顯著提高和社會保障制度的不斷完善,國內民衆收養孤兒的意願越來越強,在這種情況下,調整跨國收養政策,不再向國外送養兒童的做法是順理成章的。

這些年,中國在經濟社會不斷取得發展進步的同時,也日益探索出了一套孤兒社會保障體系,包括殘疾兒童在內的孤兒生活狀況有了大幅提高。國內集中養育孤兒基本生活平均保障標準達每人每月1885.4元,各地還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建立了孤兒基本生活保障自然增長機制。國家加強兒童福利機構的專業化水平,持續提高孤兒養育、醫療、康復、教育以及社會工作一體化發展,一些健康、輕度殘疾的孤兒通過國內收養、家庭寄養以及“類家庭”養育等模式重回家庭,融入社會,一些不適合被家庭收養的重度殘疾孤兒,能夠在兒童福利機構內得到專業化的醫療康復。

爲了促進殘疾孤兒迴歸家庭,中國政府出臺鼓勵國內家庭收養殘疾孤兒的支持服務政策,山東、山西、內蒙古、寧夏、雲南、安徽、廣東、遼寧等地也制定了相應的激勵機制,各地也根據實際制定相應的關愛服務政策,通過採取“殘疾孤兒手術康復明天計劃”、孤兒助學等舉措,減輕收養殘疾兒童家庭在養育、醫療康復等方面的負擔,讓殘疾兒童得到了康復救助,重獲家庭溫暖。可以說,在中國兒童福利工作的紮實推進下,中國跨國收養政策的調整也就再自然不過了。只要對中國相關現狀有所瞭解,都不會對跨國收養政策的調整感到意外,更無需過度解讀。

調整跨國收養政策,是中國社會全面發展和進步的一個縮影,也是中國對兒童權益保護、保障事業不斷探索的體現。我們也期待國際社會能夠繼續與中國一起,共同推動全球兒童福利事業的發展,讓每一個孩子都能在愛與關懷中健康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