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收2580萬不認貪!蘇震清控檢方妖魔化:借款2017年就還清
▲立委蘇震清20日出庭收賄案,稱與李恆隆借的2580萬早在2017年就還清,痛訴檢方將他妖魔化。(圖,資料照/記者遊宗樺攝)
北院密集審理立委收賄案,20日傳涉嫌收受2580萬、本件涉案金額最高的蘇震清到庭,他表示,與太流前董座李恆隆間的金流,都是朋友借貸,且早在2017年就還清了,但偵查期間消息不斷流出,使媒體報導他在「被搜索前10多天」纔開始還錢,更質疑檢方變造調查錄音,就是要將他定罪、妖魔化;檢察官鄭重澄清是錄音設備問題,將提供完整錄音檔給律師,也希望立院能給北檢多點預算更新硬體,避免再造成民衆誤會。
蘇震清表示,他經蔡煌瑯介紹認識李恆隆,得知SOGO爭議後接受陳情,陸續召開會議、或請經濟部說明;而他因週轉問題,陸續向李恆隆借款50、230、300萬,當時李恆隆稱「借朋友錢沒在收利息」,他之後也以現金陸續償還,2015年爲準備選舉,他向陸姓友人借錢不成,只好在政治獻金專戶成立前,請李恆隆幫忙,2次借1000萬,都各簽了2張500萬支票做擔保,之後也在2017年間以支票還清。
蘇震清痛訴,他做立委沒包過工程、沒收任何紅包,違法的事他很清楚,真要收賄,又何必用支票往來留下紀錄,至於會用助理的帳戶收款,則是因他本人的帳戶都在屏東,爲了方便才用臺北助理的戶頭。
律師表示,立委接受民衆陳情,並不屬於法定職務,且蘇震清也只是提議,經濟部最後也沒采用意見,並沒有造成實質影響,至於和李恆隆間的金流,錢都還了,自然能認定是借款、不是賄款,且李恆隆被羈押前後說法大不同,檢方若僅以李恆隆的證詞,就認定蘇震清收賄,證據並不夠充分。
律師另指出,聲請調查錄音檔時,不僅遭檢方刁難,錄音檔中,更有講到幾個關鍵問題時就出現雜訊,甚至還有在長達43分鐘的雜訊後,才聽到李恆隆回答「是出於自由意志表示」,質疑檢方事先與李恆隆談條件,也主張應調查是誰在隱蔽錄音。
檢察官鄭重澄清,指訊問李恆隆時,因其中一組錄音設備出問題,纔會有雜訊,但另外一組設備,有完整將聲音錄下,且從錄影中,也可看出李恆隆全程在3位律師陪同下訊問,後續將提供完整錄音檔給蘇震清委任律師。
檢察官認爲,律師未向檢方查證,就公然質疑檢方變造錄音,是相當惡意的曲解及控訴,立委收賄案是歷史性事件,偵查團隊在過程中,都相當謹慎遵守刑事訴訟法規範,希望本次誤會,能喚起社會及立院的關注,給予北檢更多預算更新硬體,以應付龐大的案量,避免再造成民衆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