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詐貸1.2億 康喜軒負責人遭通緝
經營金牛角麪包店的康喜軒食品曾姓負責人,涉嫌勾結銀行行員詐貸1.2億餘元,案發後曾男下落不明,新北地檢署發佈通緝。(蔡雯如攝)
經營金牛角麪包店的康喜軒食品曾姓負責人,因積欠債務,涉嫌勾結銀行放款部襄理,找來5名人頭購屋,再僞造不實財力證明,向銀行詐貸1億2910萬元,新北地檢署依違反銀行法、詐欺、僞造文書等罪起訴銀行襄理等12人,曾男因落跑未到案遭通緝。
起訴指出,2016年間,曾男透過蔡姓友人取得政大某建案5戶不動產處分權,再與擔任公司財務長的母親劉女,以投資房地產爲由,以每人10萬元利誘,月薪只有2到3萬元的4名員工及1名員工友人擔任購屋人頭,約定借名登記至2018年。
爲營造人頭具有還款能力假象,曾男等人又找來開設公司的呂姓、李姓、高姓等4名董事,僞造5名人頭的財力證明,讓5人搖身一變成了出資千萬的企業股東以及年薪230萬元的業務經理。
楊姓銀行襄理明知曾男等人利用人頭貸款,卻放水護航,更於5名人頭至銀行貸款前,先行約在分行外咖啡店,指導5名人頭,如何以假身分面對銀行詢問,致使銀行陷於錯誤,覈准貸款。
銀行事後發現,人頭均無按時還款,調查才發現財力證明全是假的,向調查局報案;員工友人也不滿因此揹負高額債務提告,此事才曝光,但負債累累的曾男早已去向不明,康喜軒公司今年1月也已解散。
庭訊時,12名被告均坦承犯行,檢方依違反銀行法、詐欺、僞造文書等罪起訴12人。檢方審酌,5名人頭屬於經濟弱勢,對僱主請託或擔任購屋貸款人頭不易拒絕;而蔡男於偵查中犯後態度良好,6人均已繳回犯罪所得,建請法官從輕量刑,並宣告緩刑以啓自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