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中低收老人年金被打槍 阿伯一查傻眼…名下竟有兒子

▲男子申請中低收老人年金時,才發現名下有小孩。(示意圖/Pixabay)

記者劉人豪/南投報導一名男子要申請中低收老人年金時,因資格不符被打回票,才知道離婚時前妻所生的兒子,被推定是他的小孩,於是提起否認子女之訴,前妻也說小孩跟男子沒有親子關係,也做過DNA鑑定,南投地方法院判決小孩並非男子的婚生子女。

判決書指出,小陳(化名)與小美(化名)原爲夫妻,因家庭不和,小美於1978年離家,兩人並於1980年日離婚,而小美之後生下一名小孩,依法推定爲小陳婚生子女,但小美懷孕時已與小陳分居,小孩並非小陳受胎所生,小陳於2023年欲申請中低收老人年金時,才知道小孩被推定爲小陳的小孩,於是提起否認子女之訴。

小美稱確定小陳與小孩沒有親子關係,確定小孩不是小陳的,小孩對小美的說法沒有意見。法院檢視DNA鑑定,雙方有11個基因型別不相符,所以小陳與小孩間排除一親等直系親緣關係。

法院認爲,2人離婚多年後,小美才幫小孩辦理出生登記,小陳於2023年欲申請中低收老人年金時,才知道小孩被推定爲他的小孩,依民法第1063條規定請求確認小孩不是他的婚生子女,爲有理由,應予准許。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