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灣口岸11月20日起啓用“免出示證件”通道試點
新京報貝殼財經訊 11月1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局決定,在廣東省深圳市深圳灣口岸、珠海市拱北口岸,試點升級部分邊檢快捷通道,因私常往來港澳地區人員可經“免出示證件”通道通行。自2024年11月20日起,年滿14週歲以上,持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和多次有效逗留、探親、商務、人才、其他類赴港澳簽註的內地居民,以及持有效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含非中國籍)的港澳居民,且同意邊檢機關採集覈驗面相、指紋等信息的,可選擇使用邊檢現場“免出示證件”通道通行,無需出示實體出入境證件。選擇其他查驗通道通行的,需持用本人有效出入境證件接受出入境邊防檢查。持有因公出入境證件的內地居民,目前暫不適用“免出示證件”通道通行,仍應通過其他查驗通道接受出入境邊防檢查。
編輯 白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