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民警被判死刑,面對記者突然掀起囚衣,裡面一個大大的“冤”字

2013年,李才坤被判死刑時,他手上還戴着手銬,面對媒體記者,使勁掀起外層囚衣,露出裡面寫有字跡的背心“喊冤”。

出事之前明明是值得大家尊敬的人民警察,李才坤卻放棄了自己順遂的一生,選擇釣魚執法、頂風作案。

在2012年7月1日凌晨,因爲報檢案而被帶到警局審問的班某陸與班某影,面對警察的審問選擇倔強且沒禮貌的叫囂,尤其是班某陸全身有多處刺身的他還有犯罪前科,在警察也就是李才坤看來對社會有一定的威脅性。

當時警察對於這兩人謊報案情給予相關處罰,讓他們交罰款200元並被拘留5日,對於這個處罰,其他警察是沒有什麼意見的,但李才坤確認爲滿身紋身還有犯罪前科,現在又報假案的班某陸以後肯定會犯更多錯誤危害社會。

一個大膽的想法就在他腦袋裡形成,他想要想辦法傷害班某陸,但現在他並沒有犯什麼特別嚴重的罪,李才坤就開始琢磨着要陷害班某陸。

李才坤認識一個做假證的黃某人,他在2012年7月1日晚上19點跑去黃某某所在地點,並將自己計劃的一部分說給他聽。

黃某人還就同意了警察這個大膽的想法,於是明知道報假案要被行政拘留5天的李才坤告知班某陸可以離開警局,還親自帶着他前往指定地點。

走到指定地點之後,李才坤要求班某下車並等他,本來應該被行政拘留的班某,不知道警察是什麼意圖,所以很老實的等在原地,班某在原地等待,李才坤則將車開往其他地方。

這個時候,李才坤要求黃某人報假案說被他放出來的班某偷了金戒指,等到黃某人報案成功之後,李才坤又調轉車頭回到班某下車的地方,他先是降低班某的戒備心,最後突然向他開槍。

班某應聲倒地頭部中彈當場死亡,班某倒地之後,李才坤還不忘了把金戒指放在班某陸的褲子口袋裡,爲了證實事件的真實性,他還往人家手裡放了一把匕首。

他自己以爲自己做的天衣無縫,擊斃班某之後打110報警說自己對持刀搶劫的班某陸開槍,之後深圳市公安局刑警大隊審問黃某人,黃某人把李才坤供了出來,警察這才意識到,原來李才坤是刻意要害班某人的。

法院一方認爲警察李才坤這種行爲是故意剝奪他人生命,是故意殺人罪,更重要的是李才坤本人就是一名警察,警察持槍傷人所造成的影響和危害是極大的,所以依法判處李才坤死刑。

被判處死刑之後,李才坤依舊毫不悔改,他還在自己衣服裡下套了一層寫滿了冤字的衣服,不過法院並沒有因爲他爲自己喊冤而改變什麼。

反而是由於李才坤的家人們對被害者家屬作出賠償,被害者家屬們諒解了李才坤一方,這才讓他的死刑變成死緩。

雖然李才坤還是不甘認爲自己做的是錯的,在自己的衣服上寫滿冤,可這並不能洗清他的罪孽,在他要求黃某人報假案做假證的時候,他就已經不再是一名警察,反而從另一種意義上成爲了班某,成爲了他心目中危害社會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