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請通姦除罪假律師恫前女友「一線鮑」 判1年可免入獄確定

曾聲請通姦除罪化釋憲案的富邦行銷管理顧問公司負責人周方慰,沒有律師資格卻收費承攬訴訟,另以裸照逼前女友籤本票,還說「一線鮑一點都不臭」應讓大家知道,違反律師法、犯恐嚇取財罪,臺北地院判律師法7月得易科罰金之刑、恐嚇取財未遂罪判10月刑。週上訴,臺灣高等法院減爲1年徒刑,得易科罰金確定。

周方慰自稱是國立大學法律系畢業,擔任「富邦行銷管理顧問有限公司」負責人,多次登上媒體版面,富邦金控去年1月13日特地聲明不管是「富邦行銷管理顧問公司」、「富邦綜合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或周方慰,都與「富邦集團」沒有關係。

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情搜指出,曾經接受媒體採訪訴訟案的周方慰不具律師資格,卻從事律師相關業務,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檢調2023年1月發動搜索收網。周方慰的前女友看到他被檢調約談的新聞,加碼控周涉嫌恐嚇取財,指周因不滿她提分手,2022年12月至2023年1月多次傳LINE恐嚇她。

檢察官偵查發現,周方慰涉嫌於2013年3月14日至2018年2月1日受兆豐國際財務顧問公司委任,收受115萬元報酬違法承攬民事訴訟;2016年5月12日至2020年2月3日也收受開得數位科技公司提供的73萬元報酬,執行訴訟業務。

檢方偵查認定,周方慰2022年12月29日至2023年1月6日不滿前女友提出分手,傳LINE恐嚇前女友稱「你就開一張1000萬元的銀行本票,直接寄到我信義路的地址就行了...當作我精神賠償」。另外,周還恫嚇「給你一個星期準備錢,同時我也在這個時間寫新聞稿」、「還有大家都稱讚你是一線鮑,但一點都不臭這個優點,讓大家知道」,還稱「鐵定比曾格爾的新聞更勁爆」。

北院認爲周方慰破壞律師制度、蔑視律師專業能力,又對前女友恐嚇取財,因此分別判7月得易科罰金之刑與10月刑。

周方慰上訴,高院認爲周與前女友交往時間長達1年,因認爲對方另結新歡,感情受挫而一時衝動、失去理智,且兩人交往期間位前女友付出許多財物,考量犯罪動機、目的與案發時所受的刺激、與告訴人的關係,認爲惡性還不到一定得坐牢,一審量刑過重。

高院審理期間,周與前女友仍無法好好溝通,在審酌後判1年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確定。

通姦除罪釋憲聲請人之一的周方慰,因假冒律師包攬多起民事訴訟、恐嚇前女友,臺灣高等法院判他1年徒刑,得易科罰金確定。圖/聯合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