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衝擊評估不足 萊風、新風離岸風電初審卡關
環保署今(17)日進行「萊風離岸風力發電計劃」及「新風離岸風力發電計劃」等2案專案小組聯席初審會議。(李柏澔攝)
爲達2025再生能源佔比20%目標,國內離岸風場第3階段區塊開發正逐案進入環評審查,環保署今(17)日進行「萊風離岸風力發電計劃」及「新風離岸風力發電計劃」等2案專案小組聯席初審會議,但在浮動式風機對生態環境衝擊的評估,以及鯨豚、鳥類等具體監測執行缺乏下,本案經決議補正再審。
根據環評資料顯示,2案風機佈置規劃上,單機裝置容量14-22 MW,新風最大裝置容量900MW,萊風950MW,2風場施工期程各約4年,風機數量約64部,2風場預計上岸點爲桃園市、新竹市及苗栗縣,離岸距離最近約20公里。
此外,風機分爲固定式與浮動式,其中浮動式包含駁船、半潛、單柱及張力式,將視後續細部規劃設計結果選用。
離岸風電對環境的衝擊一直是各界關注的重點,開發單位萊茵再生能源表示,風場已排除中華白海豚重要棲息環境等敏感地區,海纜路線將回避保護礁區及人工魚礁區,風場共執行4季27趟次調查,目擊種類主要爲瓶鼻海豚;陸域設施範圍也非位在石虎重要或潛在棲地,相機調查期間未發現石虎。
鳥類生態部分,陸域鳥類共記錄108種,14種保育類中衝擊區內有3種;海上鳥類4季共10次調查,共記錄15種,保育鳥類爲白眉燕鷗及鳳頭燕鷗 ;地方產業部分,因2風場地點鄰近,地域環境條件也相似,漁民對各別風場無不同建議,多數意見領袖、居民也都贊成計劃開發。
漁民權益暨環境永續中心研究員吳斐竣則持不同意見,浮動式風力基礎型式的說明過於簡略,風機浮動式平臺擺動範圍、動態海纜漂浮擺盪程度、錨錠型式、移動範圍等皆未說明,遑論影響評估。
會中環委指出,離岸風力發電計劃應以各種合理情境得最惡劣狀態進行整體環境(含生態)衝擊評估,開發單位應與鄰近風場聯合設立鳥類、鯨豚、魚類及蝙蝠監測系統之具體執行方式。
此外,也應強化說明2案海域規劃採用浮動式風機型式之適宜性,並蒐集國外設置案例,以及各種浮動式風機型式於極端海氣象條件、地震作用下的安全評估(如脫錨、斷纜等)。
本案經環委討論,在環境監測計劃不足,以及應研擬浮動式風機影響減輕對策下,本案經決議補正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