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不能和任何東西交換! 盧秀燕:臺中一律零檢出請大家放心

盧秀燕視察國小開學日表示,食安不能和任何東西交換。(圖/臺中政府提供)

記者鄧木卿/臺中報導

中央擴大開放瘦肉精美國豬肉牛肉進口,引發民衆憂慮,臺中市長盧秀燕31日上午視察立人國小開學防疫措施時表示,臺中市早在3年前就實施《臺中市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自治條例》,這是市議會審查通過的自治條例,一律規定零檢出,不僅讓校園師生吃得安心,長青關懷據點及各個系統都是, 請大家放心。

對於《臺中市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自治條例》如果規定比中央嚴格是否仍具有效力?盧說,這部自治條例,在臺中已行之有年,市民健康不能妥協,希望大家尊重地方自治法律,尤其這是一部好的法律,維護市民安全不能打折扣,也不能疏忽,所以市府將採取最高標準依法行政

盧認爲,爲保障人民健康安全,不管時空如何變化,食安都應該要採取高標準,不能打折或放水,也不能跟任何東西交換,這是我們的原則

市府補充說明,根據大法官釋字第738號解釋,地方政府依地方自治精神可訂出比中央法規更嚴格標準,依臺中市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自治條例,目前既訂有豬肉不得檢出乙型受體素(俗稱瘦肉精)之規定,臺中市政府爲保障市民健康,仍將繼續落實執行相關規定。

臺中市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自治條例第六條之一規定,豬肉及其相關產製品,不得檢出乙型受體素,一旦中央公告實施乙型受體素容許量標準,於臺中市之豬肉及其製品,經檢出超過中央容許量標準者,衛生局將依照食安法裁罰6萬以上2億以下罰鍰。如未達中央容許量標準者,依照本市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自治條例第13條之1規定,可裁罰3萬以上10萬以下罰鍰,且得連續處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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