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暴少年?栽贓運毒? 南警爆警紀疑雲
葉姓、何姓少年等在家屬及律師陪同下,前往臺南地檢署對動粗員警提告,並申請證據保護要求相關單位保留監視器畫面。記者邵心傑/攝影
臺南市警爆發警紀疑雲,二分局十名員警偵辦一起妨害自由案件時,被控在分局對少年施暴、強拉至廁所電擊手臂,並對另一少年過肩摔;被視爲共犯的少年和家屬認爲警方濫權執法,昨天下午赴臺南地檢署提告警員妨害自由、強制罪及傷害罪嫌。
昨晚又有網友在PTT爆料,指控此案是員警養線民構陷他人販毒所引發,一名遭構陷運毒的計程車司機找人圍毆線民時,警方將相關涉案人帶回,掐脖、電擊逼供。網友說「提告我也不怕」,爲防滅證,要求警方保留一月卅日凌晨十二點至晚上十點的完全監視器畫面及影像,公佈給社會大衆。
十六歲葉姓少年指控,一月卅日友人傳訊息給他幫忙送飯到派出所,員警看到他後帶進殘障廁所,拿電擊棒電他手臂。葉母說,兒子打電話說人在二分局,她上去三樓看孩子腳走路怪怪的,問他怎麼了,兒子回答「我什麼事情都沒有做,就被警察抓了」。
十七歲何姓少年指控,因友人口角糾紛剛好在他家發生,被帶進分局三樓會議室旁小房間,被員警過肩摔後才做筆錄。
臺南市警二分局說,一月廿九日晚間十點四十五分接獲報案,黃男因債務問題遭人拘禁,研判情況急迫有生命危險,卅日凌晨援救,發現黃遭人控制行動凌虐,頭部及全身受傷,送醫包紮。
員警當場帶回在場陳姓犯嫌等十人,六名成年、四名未成年,再通知涉案葉姓、吳姓二名少年調查,詢後將十二人依妨害自由罪嫌移送,陳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另名毒品通緝犯解送歸案,李姓等四名少年經臺南少年法庭裁定收容。
警方說,相關警員都否認施暴,稱是接獲妨害自由案搶救被害人脫困;警方已保全監視影像,員警執法有無不當、是否栽贓運毒,由督察人員展開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