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調處驚爆非法拘提女教授 人權協會譴責呼籲依法查辦

調查局臺北市調處。(資料照片)

中華人權協會今(20)日指出,楊姓教授陳情遭臺北市調處調查官劉錦勳等人,於今(112)年6月9日下午,假藉偵辦刑事案件爲由,不僅於機場違法拘提剛返國的楊教授,過程中並以變相的凌虐手段,先限制楊教授的對外聯繫管道後,再幹擾其電請律師到場維護權利的機會,嗣後疑似爲取得楊教授的科研成果,竟誆騙陳情人必須同意搜索其住處,惟遭陳情人當下拒絕後,竟未思及採取合乎人權、正當法律程序、比例原則等手段,復施以強制力以手銬銬住楊教授手腕,且押送到調查處辦公室連番嚴詞審問,即便陳情人有如廁需求,也未考量楊教授身爲女性的不便,仍以手銬束縛,限制行動,期間長達16小時。

中華人權協會表示, 渠等執法官員的違法行徑,在臺北地方法院後續的提審程序中,由法官當庭勘驗拘提錄影畫面,確認調查官明顯違法,未爲罪名告知,更未屢行法定告知義務,使陳情人失去選任辯護人、維護自身權利等機會,進而認定劉錦勳等調查員違法失職情節重大,當庭撤銷違法的拘提行爲及附帶搜索的正當性,並旋即釋放楊教授。顯然,劉錦勳等人的上述做法,已是重大失職且嚴重侵害人權,本會對於如此荒唐的司法濫權行爲,予以嚴詞譴責,亦請檢方勿枉勿縱,依法查辦。

中華人權協會後續將代陳情人向監察院舉發劉錦勳等調查官的違法失職行爲,並呼籲所屬調查局長官秉公調查劉錦勳以下可能涉及的違法行爲:

一、劉員曾對楊教授有性騷擾行爲的爭議?是否挾怨報復?

二、劉員是否有假辦案之名,從事竊取營業秘密、科研成果的惡行?

三、劉員是否有受其他企業不法招待或利益餽贈,進而介入商業競爭?

四、劉員是否有羅織罪狀,濫權拘提、濫權搜索?

五、本件調查局對於人權保障的維護,是否符合憲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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