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官開名車騙砲、射後不理 前女友臉書貼文指控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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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鄒姓女子因不滿任職士官的湯姓前男友始亂終棄,在臉書PO出他的個資和頭像,並影射他玩弄感情騙砲,還是靠爸族,開二百多萬休旅車,被橋頭地院依違反個資法等罪,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鄒女不服上訴遭駁回,全案定讞。
判決書指出, 2022年1月13日,鄒女與湯男分手後,鄒女心有不甘,認爲他是感情騙子,憤而於19日至23日間,在臉書社團將湯男的名字、服務單位、職業等個人資料PO在臉書。
另外還張貼有湯男照片的個人頁面擷圖,及有頭像的LINE對話擷圖,並指控他「騙砲、敢做不敢當、是靠爸族,開着爸爸買的240 萬休旅車、到處騙砲、射後不理」等指控,湯男不滿名譽受損憤而提告,鄒女被警方依涉嫌違反個資法和誹謗罪,函送橋頭地檢署偵辦起訴。
橋頭地院認定鄒女觸犯誹謗罪及違反個資法兩罪,依較重的違反個資法,判處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她不服提起上訴指出,自己因此案身心受創無法安眠,並多次尋求和解被拒,要求改判緩刑。
法官審酌她未和解取得諒解,湯男也說因此事遭現服務之軍中長官、同袍關切,職涯受到影響,並因此承受他人有色眼光,使其隱私、名譽嚴重受損,因此維持原審判決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