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控人操縱市場刑事追責加力,尚緯股份實控人獲刑3年2個月

又一家上市公司實控人因操縱證券市場獲刑。

尚緯股份16日公告稱,公司控股股東、實控人李廣勝因犯操縱證券市場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2個月,並處罰金700萬元;與此同時,李廣勝已向公司董事會遞交辭職報告,辭去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職務,辭職後將不再擔任公司其他職務。

上市公司實控人“操縱市場”被判刑的事件並非孤例。第一財經記者梳理上市公司公告發現,今年以來已有至少13家上市公司實控人已受到或將面臨刑事處罰,其中有3位公司實控人涉及“操縱證券市場罪”。

實控人操縱證券市場屢禁不止,受訪律師向第一財經記者表示,實控人等“關鍵少數”的操縱證券市場行爲危害性大,隱蔽性強,且手段在持續翻新。

尚緯股份2022年6月7日披露《關於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的提示性公告》顯示,李廣勝因涉嫌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罪被湖州市公安局採取刑事拘留措施。隨後,公司於2022年6月20日披露了《關於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取保候審的公告》,湖州市公安局決定對李廣勝取保候審。

2024年4月16日,公司再次披露了《關於收到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刑事判決書> 暨訴訟進展的公告》,浙江省湖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已對李廣勝作出一審判決,李廣勝犯操縱證券市場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10個月,並處罰金700萬元等相關判決事項。此後,李廣勝向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訴。長達兩年半的法律程序塵埃落定,此次終審將刑期由原來的3年2個月縮短至3年2個月。

值得注意的是,除操縱市場外,李廣勝還存在變相佔用上市公司資金的情況。據公告,李廣勝變相佔用資金2000萬元,公司已追回1500萬元,剩餘500萬元未收回。

除尚緯股份外,ST三聖與古鰲科技實控人也因操縱市場獲刑。

ST三聖的實際控制人潘先文,因涉嫌操縱證券市場及擅自發行股票等違法行爲,於2021年6月被重慶市公安局採取強制措施。經過司法程序,重慶市第一人民法院於2024年1月對其出具刑事判決書,認定其夥同他人集中資金優勢連續買賣股票,操縱證券市場,同時未經批准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超過200人。潘先文因此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其中操縱證券市場罪二年,擅自發行股票罪一年,合併執行並緩刑三年),並處罰金100萬元。該判決在2024年7月得到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二審維持。

此外,古鰲科技的創始人及實際控制人陳崇軍,因涉嫌操縱證券市場罪被逮捕。2024年4月25日,古鰲科技發佈公告稱,公司收到陳崇軍家屬提供的青島市公安局出具的拘留通知書,陳崇軍因涉嫌操縱證券市場罪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24日,經青島市人民檢察院批准,青島市公安局對陳崇軍執行逮捕。

“操縱證券市場是《證券法》明令禁止的行爲,它嚴重擾亂市場秩序,侵害投資者合法權益。”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厲健律師對第一財經表示,實控人操縱市場則具有更大的危害性和更惡劣的影響。相比外部人員操縱市場,實控人操縱本公司股價具有更大的便利性和精準性。他們可以利用對公司的控制權和信息優勢,更隱秘地實施操縱行爲,成功率也更高。此外,實控人操縱市場的同時,還可能涉嫌證券虛假陳述或內幕交易等違法行爲。

“因此,近年證監部門對實控人等“關鍵少數”的監管力度也在不斷提升。”他說。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連婕律師對第一財經記者分析稱,近年來上市公司實控人操縱市場手段在不斷翻新,伴隨監管趨嚴,實控人操縱市場獲刑的案例也不斷出現。

“實控人往往憑藉控制權和信息優勢,採取操控信息發佈、非法減持股權質押、虛假市值管理擡價、利用內幕信息、無實質跨界併購、聯合第三方資金、連續交易及操縱開盤收盤價等多種方式。”她舉例稱,如2022年嘉化能源(600273.SH)實控人管建忠因操縱市場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並處罰金5000萬元;*ST美尚(300495.SZ,已退市)王穎妍則因同樣罪名被判八年,並處罰金1.5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