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力嗆北市食安條例糟糕 黃珊珊酸:張飛打岳飛、不懂法

北市議員陳重文(左)12日質詢北市副市長黃珊珊(右)。(摘自北市議會直播張穎齊臺北傳真)

時代力量市黨部12日上午舉辦「藍綠聯手演鬧劇 食品安全當兒戲記者會,痛批北市立法品質糟糕、規範最輕、管制範圍最小,只是場藍綠政治表演秀。北市副市長黃珊珊直言「他們應該不懂法律,拿地方自治條例食安法做比較,是張飛岳飛」。

時力北市黨部指出,針對萊劑若超標,北市不依中央《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的規範處罰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卻依照自己的《臺北市食品安全自治條例》處罰6萬到10萬,根本沒爲市民把關,是場政治大秀

國民黨市議員陳重文質詢,時代力量北市黨部說北市食安條例是全國最爛,說北市只罰6至10萬,臺中用罰則可到2億元,北市真的糟糕又爛嗎?還是時力在北市沒了議員,要蹭熱度,連地方自治法罰則都搞不清楚,羞辱北市,是否要重新修「公民道德」或法律的課程

市長柯文哲答詢,法律是黃珊珊專門,她講就對,她說的也就是他的態度。黃珊珊說,地方自治條例職權只有罰到10萬元,臺中引用的是《食安法》,所以根本不是地方自治條例,「應該是他們不懂法律啦!」

黃珊珊說,他們拿不同基礎來比較,對地方自治條例相關權責也不清楚,是「張飛打岳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