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力人頭黨員案懲處 雲縣議員廖鬱賢遭停權1年半
雲林縣議員廖鬱賢今年7月涉及時代力量人頭黨員案,24日晚間遭時力停權1年半,廖鬱賢表示接受黨內懲處。(周書聖攝)
時代力量雲林縣議員廖鬱賢今年7月涉及人頭黨員案,24日晚間遭時代力量紀律委員會懲處停權1年半,同時也失去決策委員身分,對此廖鬱賢自嘲,自己應該是任期最短的決策委員,廖選擇接受處分,並且放下、向前走。
時代力量7月遭爆涉及人頭灌水入黨,時力決策會24日晚間做出裁決,裁決書指出,廖鬱賢未重複檢驗入黨申請表中身分檢驗欄位,顯然未盡地方主委把關之責,懲處停權1年半。
廖鬱賢停權後將無法參與明年2月決策委員重選,甚至失去下一屆雲林縣議員黨內提名資格,但廖未正面回覆,僅表示不申訴,就此接受決議。她自嘲,從停權那刻起自己應該也喪失決策委員資格,大概是有史以來任期最短的委員。
廖鬱賢25日凌晨在臉書紛絲專頁發文表示,「接受,放下,往前走。未來會繼續揹負着任何可能的艱熬,持續在地方議會戰鬥,讓時代力量能在雲林繼續茁壯。」
廖鬱賢說,自己沒有選擇離開是不想讓任何人失望,爲了時代力量在艱難時刻能早日找回社會對於黨的信任,沒有委屈,內耗無意, 爲顧全所有時代力量黨公職、夥伴,願意接受黨內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