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論廣場》將心比心 賴清德應展現高度(郭一鳴)

大陸漁船越界拒檢造成2人死亡,海巡署案發後提供搜救畫面,卻發現追緝船隻翻覆過程未錄影,以致淪爲各說各話。(海巡署提供)

大陸快艇遭我海巡署追緝翻覆案,由於兩漁工死亡,加上倖存漁工返陸後指控「被頂翻了」,大陸官民羣情激憤,給了官方施壓的底氣,國臺辦開轟臺灣漠視人命、粗暴執法,要求公佈真相嚴懲失職人員。面對大陸強勢表態,準總統賴清德沒有釋出關懷善意,只表達支持海巡堅定執法,徒增兩岸情勢緊張、升高敵意螺旋!

快艇翻覆案最不可思議的是5分鐘執法過程,竟沒有錄像供檢方蒐證偵辦,致兩漁工喪命真相變成各說各話的羅生門。根據《海岸巡防機關海域執法作業規範》第9條規定,海巡人員執行職務,應依規定穿着制服或出示證明文件,並隨時以照相、錄音、錄影或其他蒐證方式,保全相關事證。

換句話說,海巡人員如果沒有備妥錄影設施,根本就不應該出海執勤。沒想到海巡署22日召開記者會,還在硬拗一切依法行政,指稱10噸級以下的CP-1051艇因空間有限,沒有配備監視系統,而CP艇的標準配備是手持式攝錄影機,但當天因雙方在海上高速追逐,導致5分鐘內對方翻船來不及蒐證。

海巡署的說法此地無銀三百兩,因歷年只要發佈緝獲不法走私、漁獲等績效,一定提供媒體精彩的神勇緝捕畫面。10噸以下的CP-1051艇即使沒有配備監視系統,海巡署2020年6月召開記者會,展現新式勤務服有5大創新舒適實用功能,其中一個掛附功能就是胸前密錄器夾槽設計,方便執法全程錄影,根本不需手持攝錄機蒐證。

最可議的是,海巡署第一時間謊稱大陸快艇蛇行翻覆,直到檢方偵查才坦承有碰撞,而海洋委員會主委管碧玲竟睜眼說瞎話,指稱她有揭露受「第三人責任險」保障,就代表有碰撞,海巡沒有隱匿的動機。隱匿動機得從人性一窺究竟,因兩條人命如果有執法過當的因果關係,就涉及刑責的輕重,怎會沒有隱匿減證動機?

尤其兩罹難家屬2月19日來臺,就被通知已相驗可以火化遺體,家屬在真相未明情形下,嚴詞拒絕火化,顯見家屬也因沒有任何錄像,強烈質疑隱匿事證。因此這消失的5分鐘,即使真如海巡署所言沒有錄像,也應從兩船碰撞痕跡、遺體相驗事證,查明事發可能原因,而不是阿Q式的聲明兩倖存船員對偵辦程序沒有意見。

大陸快艇翻覆2死案持續發酵,繼大陸海警在金廈海域展開常態化執法巡查、攔檢金門藍色公路的「初日號」旅遊船,馬祖海域也出現3艘大陸的執法船隻,兩岸關係日益緊張。而事發迄今逾1周,賴清德才發表三點無關痛癢的聲明,包括事後要妥善處理、支持海巡堅定執法及避免類似狀況再次發生。

「爲政以德」古有明訓,從政者應保持最真實之心廣惠人民。人命無價,大陸官民的激烈反應可以理解,如同1994年千島湖事件與2013年廣大興28號事件,我強烈要求大陸及菲律賓嚴懲殺人犯。當國臺辦撂重話要求公佈真相,賴清德沒有展現主政者應有的高度、將心比心傳達人性關懷,反而讓兩岸關係更緊張,上任前的第一堂兩岸課題,完全不及格。

(作者爲大學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