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內空品標章認證 中市109處場所通過
臺中市有109處場域已取得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標章認證,其中19處更符合優良級標章。(環保局提供/林欣儀臺中傳真)
農曆春節連續假期即將到來,許多民衆會外出購物或休憩,如何才能選擇良好的環境?包括百貨公司、量販店等,臺中市有109處場域已取得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標章認證,其中19處更符合「優良級標章」、另90處則爲「良好級標章」,環保局長陳宏益建議,民衆可依據標章選擇並規畫休閒運動行程。
環保局表示,行政院環保署於2011年11月推動《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公告兩批列管場所,另也於2020年12月將幼兒園、產後護理機構、託嬰中心納爲第三批應符合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的場所,臺中市爲此特別推動自主管理標章,鼓勵公私場所申請,與市府攜手推動室內空品的自主管理。
此空品管理標章分爲「良好級」及「優良級」,其中優良級的檢測年限可從原定的2年延長爲3年,並可減少採樣點數,而不論是哪種標章,只要經過市府審查,就可以獲得標章使用權並張貼在場所出入口。
環保局指出,根據統計,臺灣民衆每天約有80至90%時間處在室內環境,若環境空氣品質不好,容易出現頭暈、呼吸困難或嗜睡等情況,影響工作品質與身體健康,爲此,每年派員至各類場所巡檢,確實掌握公共場所的空品情況。
陳宏益則說,目前多數公告在內的場所都已申請自主管理標章,其中符合「優良級標章」資格有19家,符合「良好級標章」資格有90家,整體比例超過6成,且仍在持續增加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