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區酒駕狂飆釀1死2傷 臺中22歲惡男遭羈押
22歲林姓男子駕車連撞6車釀1死2傷,檢方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中時資料照)
臺中市22歲林姓男子前天(12日)上午10時多酒後開車行經東區進德、自由路口時,釀下1死2傷車禍。據查,林男不僅酒測值達每公升0.98毫克超標,驗尿雖無毒品反應,但車上搜出疑似愷他命、瓦斯槍等;檢方昨日復訊後認林男涉酒駕致死、毒駕致死,且有逃亡、串證之虞,向臺中地院聲押,臺中地院今日裁定準予羈押。
回顧此案,林男12日與友人在北區某KTV喝酒歡唱,上午10時40分左右,他離開KTV欲開車離去,先撞上停在前方的特斯拉後逕自離去;約10時44分,他於中區公園路、市府路擦撞機車後再度駛離;直到10時47分,在東區自由路三段與進德路口狂飆撞上2輛賓士車、1輛三菱轎車、1輛機車與1輛自行車。
林男幾乎未減速,接連衝撞開車的46歲黃姓女子、騎乘機車的75歲杜姓男子與騎乘自行車的58歲宋男子事故,造成杜男傷重不治、宋男重傷住院,林男自己也掛彩就醫。
警方到場酒測發現,林男酒測值高達每公升0.98毫克,初步驗尿無毒品反應,後在車上搜出K他命,昨傍晚詢後依過失致死、毒品、公共危險罪送辦;經檢方復訊,認林男涉酒駕致死、毒駕致死等罪嫌,且有逃亡、串證之虞,向臺中地院聲請羈押禁見。
臺中地方法院14日說明,林經法官訊問,坦承羈押聲請書所載犯罪事實,並有卷附各項事證資料可佐,足認其涉犯刑法酒駕致死罪、服用毒品不能安全駕駛致人於死罪,犯罪嫌疑重大,且依卷內事證資料,足認被告有逃亡之虞,又本案尚在偵查中,尚有多項事證待調查釐清;裁定自12月13日起羈押2月。
爲防治酒駕行爲,臺中市警局亦於12日起展開3天酒駕大執法,針對酒駕易違規、易肇事路口及易飲酒處所周邊道路強力執法,統計12日、13日已取締23件、移送法辦18人,籲民衆切勿酒駕。交大並表示,中市酒駕死傷交通事故今年1至9月共計901件,比去年同期減少209件,降幅達18.8%;而今年1至10月取締酒後駕車件數達5967件,成果是六都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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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