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議員陳重文涉貪辯「議員都在索資」 檢方嗆:歡迎檢舉、一定偵辦!
臺北市議員陳重文被控成立立錡雲端公司,利用議員職權施壓社會局、臺智光在公託中心監視器系統雲端建置案向立錡採購,圖利個人321萬元,依貪污等罪起訴,羈押迄今;臺北地院今開庭,陳提質詢資料請法官改羈押以外處分,法官否決聲請。
檢察官是依圖利、僞造文書等罪起訴陳重文、陳妻白惠萍、業者康立錡、陳洛麟,陳重文否認圖利罪,坦承僞造文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資本不實罪。
法院今天準備程序,陳重文提解出庭說,市議會分上下會期,上會期每年3月到7月,下會期爲9月到12月;議會分6個委員會、分成6個部門,每個部門由4到11個局處組成,每個議員在每個會期開議,即以抽籤方式進入所屬的委員會。
陳重文表示,市議員質詢的方式主要就是索資(索取資料),索資是平常就在做的事,並非爲了某個案件,除非發生時事時纔對個案索資。
公訴主任檢察官林俊廷說,陳重文假公濟私圖自己利益,纔會被認爲犯圖利罪,國家給議員質詢的權力,不是讓議員圖自己公司的獲利;林說,陳重文不應用公共的理由包裝自己施壓官員的行爲,陳重文自己就是整個交易鏈中的利害關係人,陳每一項質詢、索資都與自己的獲利相關。
林俊廷還說,別的議員沒有成立自己的公司圖利,請陳重文不要把別人扯進來,如果其他議員做這樣的事「歡迎陳重文檢舉,檢方一定依一樣標準偵辦」。
陳重文的律師則請法官審酌陳重文被羈押禁見已經5個多月,導致陳無法檢視有關國亨、立展等非上市公司的帳務做答辯,希望法官能給陳代替羈押禁見的強制處分,不過,法官表示不如快速進入審理程序來得好。
康立錡今也出庭坦承資本不實、圖利,康的律師請法官考量康認罪、且被陳重文欺騙,請求依證人保護法、刑法規定給予緩刑機會。
臺北地檢署起訴指出,臺北市政府與臺智光於2011年簽訂「臺北市光纖網路委外建設暨營運案」BOT案合約,由臺智光負責建置光纖網路並享有25年經營權。
陳重文與康立錡2023年5月成立立錡公司,康擔任負責人,陳在幕後操控。2023年4月至6月陳重文利用議員索資、質詢或施壓方式,干涉社會局公託中心監視器系統雲端建置案,社會局於是請臺智光辦理。
陳重文、康立錡迫使臺智光、社會局向立錡採購設備,2023年10月臺智光與立錡簽約採購價金1081萬7520元,陳重文從中獲利321萬8480元;此外,陳重文另成立立錡、國亨等公司驗資不實,2023年5月、12月還指示白惠萍侵佔國亨款項90萬4150元、441萬元。
臺北市議員陳重文起訴後仍羈押禁見迄今。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