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遭毆報警抓小六生!呂秋遠揭「校園殘酷現象」:提告有什麼不對
校方今天辦理說明會,有家長自制海報聲援學校,許多家長也簽署留言要鼓勵老師。(李京升攝)
臺中市近日因警方接獲老師報案,進入校園並將國小六年級學生帶走,事件引發爭議。市長盧秀燕震怒,指示教育局嚴懲校方,至於帶走男童的2名員警被記1次申誡處分,派出所長則自請調職;對此,律師呂秋遠爲處在教學現場的老師感到不平,強調老師提告的行爲並無錯處,「辱罵、毆打老師,老師都不能反抗、提告,否則就是不適任老師,這是什麼邏輯?」
回顧本案,臺中某所國小一名六年級學生,持樂樂球棒毆打老師左腿,兩人扭打後,學生遭老師壓制。隔天,儘管學生向老師道歉,但老師認爲「態度不佳」,憤而報警處理;警方獲報到校,經與學生家長聯繫,並在家長的同意下,將學生、老師帶返派出所瞭解案情。最後,老師決定撤告。
律師呂秋遠指出,依據《少年事件處理法》規定,未滿12歲的兒童,若觸犯刑法,必須按照《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通知家長以及兒童所屬學校,並聯系社政機構介入,由社工評估後續處置,偏向轉介性質,「本案無法按照少年事件處理法,讓兒童進入警局,更別談穿着制服、開警車進入校園,在程序處理上確實有重大違法之處。未滿12歲兒童的犯法已經除罪化,警方對於修法後的處理方式難道不了解?」
「況且本件不是現行犯,就算要約談,也只能發通知書,請家長帶孩子到警察局,而非直接從學校帶走,即便經過家長同意也一樣,爲何警方會穿着制服直接把孩子帶走?」律師呂秋遠進一步表示,他同時無法接受市長盧秀燕指稱小六生已經道歉的前提下,老師仍追究報警,並批評這是最壞的教育示範、不適任老師。
律師呂秋遠質疑,僅因對方是小學生,因此道歉就須全盤接受?他直言,如今教學現場裡,學生對老師暴力亂象頻出,「辱罵、毆打老師,老師都不能反抗、提告,否則就是不適任老師,這是什麼邏輯?」、「爲什麼老師就不能提告?被打被罵,也應該因爲是老師,所以本於教育學生的理念,不能提告?」
「身爲公民,他可以提告,他也可以撤告,但是不應該只因爲他是老師,所以加諸任何的價值判斷標準在他的身上。」律師呂秋遠認爲,學生犯法、老師提告並無不對,並稱該名國小六年級學生持棒球棒撲打老師,難道不應該找來家長一起面對和解決嗎?倘若不提出告訴,家長會在意嗎?
最後,律師呂秋遠強調,儘管市長盧秀燕今已出面道歉,但加諸在「老師」這份職業的不合理要求,仍然令人不敢恭維。他說,雖然不要求這個社會對老師要多崇敬,但是至少別讓老師「賺着賣白菜的錢,操着賣白粉的心」,好嗎?
市長盧秀燕今早說明,應先了解事情的前因後果,也稱老師教導孩子並不容易,昨天直指「老師不適任」話語不妥,併爲自己的言行向老師鄭重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