獸父猥褻幼幼班兒子4年半「狂摸下體像捏黏土」 54罪各判4年
▲屏東一名獸父長年侵犯年幼的兒子共54次,兒子表示「我原諒爸爸」。(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記者郭玗潔/屏東報導
屏東一名獸父從兒子2歲時就對他伸狼爪,時間長達4年半,他不顧兒子尖叫反抗,用手揉捏他私處,甚至用舌頭舔屁股,還逼迫兒子一起睡覺,行徑相當變態。全案經屏東地院審理,法官依父親犯54個對未滿14歲之男子犯強制猥褻罪,各處4年徒刑,將等父親其他案件判決定讞後,再由法官訂出應執行刑。
判決指出,屏東一名父親從兒子小浩(化名)念幼稚園幼幼班時,就不顧小浩喊不要、用手推拒,頻頻對他做出各種猥褻行爲,一直到小浩升上小學一年級,向學校導師求救,全案才曝光。
法院審理時,小浩證稱爸爸在媽媽還沒搬走時就開始摸他,爸爸會觸碰他生殖器和屁股,「很像在捏黏土」、「一直握住、一直戳」,他痛到尖叫,爸爸就會用身體壓制他,故意說「很臭、有黑黑的東西」,爸爸還在自摸完下體後,先摸摸他的頭、再伸手給他聞,「爸爸有時候會把自己的小鳥給我玩」,同時發出啊啊的聲音,他不喜歡,覺得很噁心、很害怕。
小浩說,他晚上想跟阿公、阿嬤睡,爸爸卻會強迫他一起睡,他推不開、跑不掉,「我每天都跟阿嬤講,我不喜歡被爸爸摸」、「我超希望有人告訴爸爸這樣是不對的」,被侵害的頻率約每個月1次。
阿嬤也證稱,聽過孫子說爸爸會摸他屁股、摸他小烏,也聽過孫子在房間內尖叫,但詢問爸爸後,爸爸卻說他只是在跟小孩打鬧。
法官認爲,小浩在審理時表示「我不太想講話,因爲我怕講了會害爸爸」、「我原諒爸爸,希望這件事可以快點結束」,警詢時也表示不希望爸爸受到處罰,一直念着父子情份替父親求情,只希望爸爸不要再摸他就好,可見如果不是真有其事,小浩不會無端誣陷父親。
法官認定,父親從小浩2歲時開始猥褻他,從2017年9月到2022年3月10日止,以每月1次頻率,共計54次犯行屬實,依54個對未滿14歲之男子犯強制猥褻罪,各處父親4年徒刑,另等父親所犯數罪全部確定後,再決定應執行刑。另指控父親強制性交的部分,因罪證不足,判處無罪。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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