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達上百位!北市某健身房擅自縮減營業時間 連退費都遭刁難

國內健身房在今年9月疫情趨緩後重新營業,臺北市議員王鴻薇卻接獲30位民衆陳情,指控位於臺北小巨蛋的某健身中心,恢復營運後卻擅自縮減營業時間、免費課程,不準會員使用烤箱、蒸氣室及洗浴設備。(黃婉婷攝)

國內健身房在今年9月疫情趨緩後重新營業,臺北市議員王鴻薇卻接獲30位民衆陳情,指控位於臺北小巨蛋的某健身中心,恢復營運後卻擅自縮減營業時間、免費課程,不準會員使用烤箱、蒸氣室及洗浴設備,多次向業者抗議仍擺爛不理。北市府迴應,近日已針對該案展開調查,並要求對方下週一說明。

王鴻薇上午率20多位健身房會員舉行記者會,她指出,該健身房原本的營業時間爲上午7點到晚上11點,重新營業竟縮減到晚上10點,招募會員時宣稱可使用烤箱、蒸氣室等設備,這些空間卻搖身一變成爲倉庫,另洗浴設備也大幅減少,男性洗澡間剩一半,女生減少3分之1。

王進一步指出,業者原規畫每月規畫100多堂課程,如今縮水到40堂;原先有4間教室供會員自由使用,如今只剩下1間,其他出租給教練或開設收費課程。此外,由於業者位於永春的分店倒閉,導致消費者大量轉至小巨蛋館,如今每堂課人滿爲患,還有課程一次擠進7、80人。

王鴻薇表示,以上種種服務內容及設備縮水,明顯與業者對消費者的承諾不符,但業者既不肯退費、解約還要多扣消費者錢,甚至連請假都還要付每個月600元的手續費,現已有133位消費者連署抗議,要市府替他們討公道。

會員郭先生說,希望業者能恢復會員權益,重點是課程與教室,因爲現在課程從免費改成收費,每堂300元,如果每週上4堂課等於就要增加1200元,如業者不願意配合,至少也要讓他們原價退費。

主任消保官楊麗萍指出,依《健身中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若運動器材、設備及教練指導員少於契約約定內容,業者須於事前30天公告,若消費者不接受,可辦理終止契約並全額退費,期間不可收違約金、手續費,反之若沒事前公告,消費者可申請損害賠償。

體育局運動產業科長李榮晉則表示,現已啓動行政調查,發現退費上確實有些問題,設備也有減損,目前已要求業者下週一說明,拿不出替代方案就會將依《消保法》裁罰,將處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由於該場館是向臺北捷運公司程出,臺北捷運表示,依雙邊簽署合約內容,若業者違反政府相關法令,每次可裁罰3000元,且可連續裁罰。